微博劫法場 政大副院長:欲殺吳英先殺昌星

2012網絡大博弈 眾名人高呼:刀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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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浙江吳英集資詐騙被判死刑一案,是這些天網絡上最熱門的話題。新浪微博上的一批專家、學者、民眾紛紛拿微博當武器,效仿古人劫法場救人,要求當局刀下留人。吳英案被民間認為充滿疑點和不公正,認為吳英罪不當死,或屬於正常的民間借貸,不構成犯罪。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吳英的上訴,維持對被告人吳英的死刑判決。浙江高院的判決引起網絡強烈的反響,《環球時報》發表評論稱這是用輿論影響司法,遭到學術界的怒斥,專家學者認為公正的審判從不畏懼嚴厲的言論,輿論就是中國法律的陪審團,挽救吳英的生命就是拯救中國的法治和改革。

「欲殺吳英 先殺昌星」

北京海淀區的微博用戶「政法日記」在網路上倡議聲援吳英的活動——欲殺吳英,先殺賴昌星,要求微博上凡是同意的請轉。

北京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支持這個倡議說,「欲殺吳英,先殺昌星!」他不滿表示,「老百姓上街維個權,就誣為境外勢力推動。政府公開承諾免除賴昌星死刑,是誰推動的?」


北京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聲援吳英案(網絡截图)

杭州電視台的一名編輯「一把柳葉刀」建議何兵院長,將賴昌星案和吳英案列入教程,為中國留一個史記。她說,「捲入賴昌星案的官員被處死的好幾個,賴卻可以逃避一死!法律的尊嚴何在?吳英是民間融資與非法集資,(二審)花了五年莫須有,人命是否草菅?」

大連視窗的主編白一丁也支持說:「走私,是從國庫裡掏錢,直接危害國家利益,這樣的重罪都不判死?豈有此理!民間借貸,本來是法律容許的民間融資,即使違規違法,也罪不至死,公道何在?」

廣西北海的「和諧魚和網」認為賴昌星這樣一個罪大惡極的貪污犯,逃到加拿大十年逍遙法外,嚴重影響專制者的形象,運用了外交上的渾身解數才得以引渡其歸案,卻遲遲未判,迫不及待去判一個民間融資者死刑,真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

北京的一退休老人(Jeep)說,政府怎麼可以未審判先定刑?如果政府凌駕於法律之上,那如果政府違法怎麼辦?

北京一市民甚至建議眾人用微博為武器效仿古代劫法場救人,「如果沒有公平,就沒有正義,所謂的法律就是惡法,反抗惡法代表著真正的公平和正義。各位,以微博為武器,我們劫法場,救吳英。」

上海的一位女士「任我飛翔」道出二案背後的玄機:「不殺賴,因為可以將他當著某些人手中的殺手鐧,而不殺吳,則會讓某些人整晚睡不著覺。」 湖北武漢的noskip也贊同說,要一個人活著,是因為他承載了很多人的希望;要一個人死亡,是不想你毀滅了更多人的希望。

揚州的一名法律人唐愛全也說,賴昌星笑了,在嘲笑中國的法律,在暗笑自己的能力,雖敗猶榮之感油然而生。吳英哭了,哭訴自己的生不逢時,哭訴自以為的「有理走遍天下」。

吳英案疑點重重 民間要真相

吳英2007年被捕,被官方以「非法集資詐騙罪」 於2009年12月18日一審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官方指她在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等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人民幣七億多,案發時尚有3.8億元無法歸還,還有大量的欠債。她不服提出上訴,經過五年的馬拉松審判,於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高院對吳英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的死刑判決。

宣判當天晚上,前北京名律師李莊表示,今天吳英判死,很多律師質疑。他認為根據07.03.09《確保辦理死刑案件質量的意見》中「保留死刑,嚴格控制死刑」凡是可殺可不殺的,一律不殺。做到少殺、慎殺。結合吳案疑點頗多,想必最高院會刀下留人。

李莊還介紹自己在四網站發了對吳英要刀下留人帖子,引發上千網民討論,奇怪,只有6名異議,99.4%要求留命,耐人尋味的是,未見一個非法集資受害人出來。他認為根據10年9月13日最高院《量刑指導意見》其中一條3款強調「寬嚴相濟,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所以,一個判決的好壞,要考慮社會公眾的接受度。

徐昕主任也表示,根據【吳英案網絡輿情】多處投票顯示:96%的人認為吳英罪不當死,或屬於正常的民間借貸,不構成犯罪。微博上民眾廣泛呼籲。

綠絲帶公益先鋒、知名公益人士才讓多吉指出吳英案的幾個荒誕的部份,1、沒有具體受害人的「詐騙案」。2、借貸金額7.7億,11個債權人都否認自己被騙。3、吳英主要借款對象是放高利貸的「金融掮客」。4、法院認定詐騙 3.8億元,林衛平的高利貸占3.2億。5、林衛平實際欠下幾個億的「集資」債務,卻被假釋,生活依然瀟灑。6、法院判吳英死刑,維護誰的利益?

北京一家醫院的管理主任王洪斌也認為吳英案有三大疑點:1,集資款基本用於公司經營,如2006年3個月內大手筆購買100多間商舖,註冊8家實業公司,如集資是為「佔有」,大可不必搞如此巨大固定資產投資;2、高法認定集資詐騙標準時規定七種情形,與吳英無法直接掛鉤;3、案件雖金額巨大,但集資對像只11人,且為親友,社會危害和影響可控。

廣東的一民眾表示,殺了貧民百姓的詐騙犯吳英,養著億萬民眾痛恨的黨員貪污犯。這樣的政府要它幹甚麼?

杭州一市民分析認為,就吳英案而言,涉及到兩個重大問題:1.動了既得利益集團的奶酪;2.吳英不死,就得背後的貪官污吏死。所以現在吳英就得死。河北廊坊的一位民眾說,這就是權大於法的現實寫照。

《環球時報》再遭圍觀抨擊

面對強大的民意反彈,《環球時報》像以往一樣跳出來指責網絡民意,刊登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吳丹紅的文章:「不要讓輿論決定吳英生死」。吳丹紅又稱吳法天,在互聯網上十分活躍,因為頻繁攻擊有良知的媒體人、知識份子、藝術家等,被網民稱作高級五毛。

《環球時報》此文遭到眾人圍觀和怒斥。北京著名學者、詩人葉匡政認為這是謬論,他反問道:「在沒有陪審團制的中國,輿論就是中國法律的陪審團,為何不能決定吳英的生死?」

何兵副院長對此回應說,「文章真扯。說案件仍在進行中,媒體就說案件錯了,是干擾司法。問題是,本文又說,判決沒有問題。這是不是干擾司法?」

他還說,面對吳英案鋪天蓋地的輿論,有些半罈子醋說,這是媒體干擾司法。難道公開審判,是讓群眾像啞巴一樣,看完以後回家洗洗睡?對於正在審理的案件,人民不僅有權批評,而且有權公開、反覆地批評。公正的審判從不畏懼嚴厲的言論。

北京司法高等研究所徐昕主任認為司法確應與民意保持距離,法治社會基本可以做到。但當下中國,司法公正遠不能得到保障,在諸如吳英被判死刑之類的緊迫情形中,公眾自然會有批評,民意有可能促進司法實現公正。

《創業家》雜誌社社長牛文文也反駁表示,在司法不獨立官權操縱司法的中國,輿論不過是民間卑微的校正努力,管不管用完全取決於官方意願,遠談不上干擾。

著名經濟學家韓志國認為,吳英案是對法治精神和社會良知的檢驗,是維護殭化體制還是破除陳規陋習的抉擇。金融壟斷已成中國經濟的重大病源,是改革全面倒退的深層誘因。權錢勾結程度最深、大案要案頻率最高當屬金融領域。今天麻木不仁,明天可能會找上你,挽救吳英的生命就是拯救中國的法治和改革。

他還說:中國需要法治,呼籲刀下留人!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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