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房主因高昂的雜費讓拖欠的帳單更是雪上加霜,很多人因沒錢修繕使住房條件每況愈下——法國目前有56萬所公寓樓(copropriété),其中有600萬戶是主要住房(résidences principales),那裏面住著的73萬人卻處於物業管理非常糟糕的狀態:公共區域缺乏維修,或者是有大量繁重帳單的問題,而且這種情況越來越嚴重。
預防措施
全國住房局局長多米尼克•布賴(Dominique Braye)建議,強制規定每10年要對公寓樓房進行全面檢測,以確定其現狀,並且每年多交5%的雜費(charge),為實施工程和維修樓房準備預備基金(fonds prévisionnel)。他還建議,房地產廣告應同時標注出當前的雜費水平和工程的預算費用,讓新的買主有充足的預算。
政府干預
該項建議還涉及到打擊「貧民窟房東」(les marchands de sommeil)——超高價出租房屋或出租條件太差的房屋的房東。打擊的方法是公寓物業管理委員會可以投票扣押出租的房屋,或者是阻止不法房東購買其它更多的住房來實施。
對於嚴重負債的公寓業主,多米尼克•布賴建議啟動一項新的程序,即當公寓在被破產接管的情況下,破產管理應與企業破產相同的模式,也就是要求一項新的分期還款或者是應放棄整個或部份的還款。此外,他還希望地方政府能夠買下這些住房,讓前業主有機會留住同一地址成為租房者,一旦其經濟疏困,就可以重新買回他們的房子。
(責任編輯:德龍)
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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