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一個被美國中央情報局陷害的間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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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5日訊】埃德溫•保羅•威爾遜(Edwin P. Wilson)既是美國中央情報局間諜,又是商業巨頭。他因向利比亞運送了20噸炸藥於1982年被捕並被判處52年監禁。他堅稱這些活動是為了收集情報,而中情局卻對此否認。在服刑22年後,他運送炸藥的定罪被司法部推翻,法官確信,是中情局撒了謊。近日,紐約時報中文網以《一個被中央情報局陷害的間諜》為題,再現了威爾遜傳奇的一生。

1928年5月3日,威爾遜生於愛達荷州楠帕市一個貧窮的農戶家庭。他曾當過水手,後來在波特蘭大學獲得了工業管理學學士學位。之後,他又加入了海軍陸戰隊,並在朝鮮戰爭結束後的韓國服役。

在回國的航班上,一名乘客和威爾遜攀談起來,並對他說,他也許會喜歡為中央情報局(CIA)工作。這名乘客沒有表明身份,但威爾遜記下了一個名字和一個電話號碼。1955年,威爾遜被中情局聘用,他的第一項工作是守衛U-2偵察機。

1960年,中情局將威爾遜送到康納爾大學進行勞資關係的研究生學習,這被他用來對抗世界各地工會中的共產黨勢力。

1964年,威爾遜代表中情局開了一家海事諮詢公司,使中情局能夠更好地檢測國際航運。通過高報成本和偷稅漏稅,威爾遜的收入翻了幾倍。

威爾遜的商業帝國為他的間諜活動作掩護,也讓他賺了很多錢。他能給美國國稅局(IRS)打電話,說一些國家安全方面的行話來獲取潛在客戶的詳細信息。如果IRS質疑他本人的納稅申報,他會稱自己是正在執行祕密任務的中情局特工,藉此結束討論。

威爾遜於1971年離開中情局,並跳槽到美國海軍情報局。他又組建了一些為政府服務的公司,並在1976年卸任時仍掌控著這些公司。威爾遜因此而變得富有,生活奢靡。

幾年後,中情局一名高官請威爾遜去一趟利比亞,偵察在那裏居住的伊里奇•拉米雷茲•桑切斯,即知名的委內瑞拉恐怖份子「豺狼卡洛斯」。這帶來數筆武器交易。在其中一筆交易中,一名利比亞人要他附送幾支手槍,後來其中一支手槍在波恩被用來殺害一名利比亞異見人士。威爾遜在2004年接受《華盛頓郵報》採訪時曾表示:「那讓我感覺很糟」。

威爾遜還曾安排一些美軍特種部隊「綠色貝雷帽」的前隊員訓練利比亞軍人,並安排飛機和直升機駕駛員為利比亞工作。他後來堅稱,他的所有活動都是為中情局收集情報。

然而威爾遜所不知的是,調查人員從1976年就開始對他展開調查。當時他的夥伴之一凱文•馬爾卡希向中情局和聯邦調查局(FBI)反映說,威爾遜商業交易的合法性和道德性極為可疑。

1977年,威爾遜將20噸C4塑膠炸彈運到了利比亞。這件事對他的間諜身份釀成了災難性的後果。這20噸炸藥幾乎是當時美國此類炸彈的全部庫存,他送這些炸藥過去是為了討好利比亞政權從而獲取情報。他說,這些行動中情局都瞭如指掌,但中情局卻矢口否認。

1982年,威爾遜被捕。此後兩年,他在四宗聯邦案件中成為被告,在四個不同的法庭出庭受審。除其他罪名外,他被控走私軍火和密謀殺害自己的妻子。總計被判52年監禁的威爾遜,實際服刑22年,其中大部份時間都是單獨監禁。最後,他的命運出現了轉機。

在研究了根據《信息自由法》獲取的數千份文件後,威爾遜和他的律師推翻了政府的訴訟。

當年接受審判時,威爾遜唯一的辯護理由是他出售炸藥給利比亞時是在為中情局工作,也就是為國家效力。檢方的依據則是中情局第三把手否認威爾遜當時是在為中情局工作的宣誓聲明。在這份聲明宣讀的一小時後,陪審團判決威爾遜有罪。

20年後,威爾遜收集的證據讓休斯頓的聯邦法官林恩•H•休斯確信,他當年確實在為中情局工作,是中情局撒了謊。

休斯法官寫道:「由於政府在知情的情況下使用虛假證據來對付威爾遜,隱匿對他有利的證據,威爾遜的有罪判決將被撤銷。」他補充寫道:「美國不會因為出賣一個非正式的兼職政府特工就能打敗利比亞的恐怖主義。」

在法官作出判決後的第二年,即2004年,威爾遜從賓夕法尼亞州艾倫伍德聯邦監獄獲釋。此後,他一直住在西雅圖,靠每月1080美元的社會保險金生活。

2012年9月10日,威爾遜在西雅圖去世,終年84歲。他的侄子斯科特•威爾遜透露,他死於心臟瓣膜置換手術的併發症。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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