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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速捕陳由豪 已向大陸再表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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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18日電)陸委會今天表示,就算通緝犯陳由豪註銷在台戶籍登記,仍舊是法律適用的對象,政府已再度循共打機制表達盡速緝捕陳由豪的立場。

因中興銀行掏空案遭通緝的重大經濟罪犯王志雄,上週從大陸順利押解返台,但同樣被通緝的前東帝士集團創辦人陳由豪仍在大陸,並取得中國大陸公民身分,日前在北京機場現身,引起輿論批評。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答覆相關問題時表示,陳由豪現身後,台灣方面已循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窗口,再次向對岸表達希望盡速緝捕陳由豪的立場。

劉德勳指出,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一的規定,台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即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權益。但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的責任及義務,不因喪失或免除。

他說,陳由豪即使註銷在台戶籍登記,仍舊是法律適用的對象。此外,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不會因為對象身分轉移改變,在法律、政策立場上及協議執行上都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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