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慎坤:精神衛生法草案如何認定「精神病」?

蔡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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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26日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審議精神衛生法草案,草案規定各級政府應該加強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障礙預防工作,還規定對精神病醫生給予適當津貼等內容。而與廣受關注的「被精神病」相關的法條,比如非自願治療的條件、精神障礙患者自主權利方面,精神衛生法草案三審稿相較二審稿幾乎未加修改。

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在之前的多次調研中,聽到的「被精神病」情況極少,聽到的多數意見是立法要解決當前精神衛生工作中存在的預防不力,患者得不到及時治療和有效康復等問題。所以精神衛生法要立足於從人財物等幾個方面促進精神衛生事業的發展,建設和完善精神衛生服務體系,保障患者的合法權益,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精神衛生工作隊伍。

而長期關注精神衛生法的律師黃雪濤認為,「被精神病」已是不可否認的社會現象,精神衛生法保護精神障礙患者合法權益外,還應確保「正常」公民不被強行收治。

近年來「被精神病」越來越多,使得中國的精神病人成倍增長,典型的案例實際上很多,比如武漢的徐武,2003年因不滿「同工不同酬」問題,徐武將工作單位武鋼煉鐵廠告上法庭,敗訴後上訪多年。2006年12月至2011年4月被警方強制接受精神病治療4年多。2011年4月,在逃脫8天後,被原單位人員強行帶走再度進行精神病收押治療。

2005年,鄒父患肺癌,家人為沖喜,給鄒介紹對像閃電結婚。一個月後父親過世,鄒離婚,獲30萬元賠償。2006年10月21日,鄒宜均為父掃墓時,被送入醫院。在媒體壓力下,醫院與家人共同召開新聞發佈會,並在事發第5天將她轉移到中山埠湖醫院禁錮了3個月。2009年3月,已出家的鄒宜均將母親、二哥以及廣州白雲心理醫院告上法庭。2010年撤訴。

郭元榮因揭發單位領導不法經濟行為,並對當地調查處理結果不服,不斷向相關部門檢舉揭發。1996年被湖北省竹溪縣公安局送往茅箭醫院精神科「強制治療」,直至2010年,共14年。

陳原中石化員工陳淼盛,因行為偶有異常,被單位領導多次逼迫下崗、退休。自1995年10月被單位強制送進精神病院(北京回龍觀醫院),至2008年猝死,共13年。周鳴德因其母2003年在華山醫院就醫後癱瘓,索賠無果,上訪多年。2008年4月在家人要求下被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收治67天。

徐林東1997年開始為他人維權進京上訪。2003年被河南省漯河市大劉鎮政府強行送至河南駐馬店市精神病院長達6年半。彭寶泉因反映領導問題,先後下崗、坐牢。2010年4月因拍攝幾張群眾上訪的照片被送進派出所。被湖北省十堰市公安機關送進精神病院茅箭醫院關押3天後,迫於輿論壓力被釋放。

「被精神病」在中國是一個奇特的現象,這無形中加大了中國精神病人數。早在2009年,中國疾病預防控制衛生中心公佈的數據顯示,我國各類精神病人數在1億人以上,其中,重性精神病超過1,600萬人。

照此類推,每13個國人中就有一個精神病人。精神病人比例之高,恐怕在世界也無出其右。更有甚者,有權威專家甚至悲觀預測,到2020年這一比率將升至四分之一。不可否認,由於社會轉型、貧富分化、就業壓力、競爭加劇、心理失衡、家庭矛盾、婚姻不幸、夫妻離異等等導致精神病人越來越多,重性精神病人也急驟增長。

但對於「精神病人」的認定,長期以來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以至於許多地方以「精神病人」為幌子,把一些上訪人員,冤假錯案的受害者當成「精神病人」,長期關押強迫治療。精神病院本應是診斷和治療精神疾病的地方,不知從何時起,竟被當成了打壓「不穩定因素」和「敵對分子」的一個特殊場所。幾年前,北京大學教授孫東東就持相同觀點,他甚至斷言那些長期上訪者都是精神病人,結果惹得大批上訪者湧入北京大學找孫東東討要說法。

因為替同村殘疾人伸張正義而不斷赴京上訪的農民徐林東,就被河南省漯河市有關部門「以組織的名義」送進精神病院,接受了長達6年半之久的強制性治療。

在同村村民的眼中,徐林東「勤快能幹、能說會道,有時候會說一些俏皮話,是個正常人。「林東腦子那麼好使,怎麼會有精神病?」村民王建法說。徐林東的哥哥徐林甫說:「林東沒有精神病,我們家也沒有精神病史。你可以到村子裡問問,沒有誰說林東是精神病。」徐林東的堂弟徐林莊說:「他們弟兄四個,就數林東能寫會說,幹活很麻利,咋會有精神病?」在收治徐林東的駐馬店精神病院,很多醫生其實也都知道他根本就沒有精神病,為此常勸他「只要不告狀,就可以回家。」

徐林東的問題不在於精神有毛病,而是他執意不聽當地官員的話,官員叫他不要再去北京上訪,他偏要去,於是官員火了,就把他送進了精神病醫院。事情很清楚,徐林東被送進精神病院的真實原因不是因為他有精神病,而是因為他堅持赴京上訪。

在河南省漯河市,因為堅持上訪被送進精神病院的並不止於徐林東一例。和徐林東一起上訪的張桂枝,也曾被當地政府送進精神病院。據他透露,「我們那一批被送到孟廟鎮精神病院的上訪者一共8個。」

把上訪者送進精神病院並不是河南省漯河市一地的獨創,媒體早就報導過全國其它地區的同類事件。比如2004年,黑龍江農民黃淑榮就因上訪被多次強行送進精神病院,後被20多位精神病專家會診鑑定為「連輕微精神病都不是」。2008年,山東新泰農民孫法武赴京上訪,被鎮政府送進精神病院20餘日,簽下不再上訪的保證書後才被放出。

除了上訪者之外,被各地各級政府送進精神病院的其實還包括眾多維權人士、異見人士、信仰人士等等。凡是被視為「不穩定因素」和「敵對分子」的人,幾乎都有可能或享受過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的懲罰。

如果精神衛生法草案不能清楚界定「被精神病」相關的法條,維護基本的人權和尊嚴,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中國精神病人抑或「被精神病」將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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