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彬:有誰保護人民的利益、社會秩序靠甚麼平衡

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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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27日訊】是一個各案、在法院七年,違約的事實清楚、證據充足,判決書比對就能證明出是首都的法院系統搶了我們的生存費。法院(2012)高民申字第00681號(2011)一中民再終字第12975號都明確的告訴對方《興華農工商公司》無法判,必需和解。可是對方就是不和解,等於對抗兩級法院,但必定法院作出了違背法律的判決。(責任法院是海淀區法院)

市信訪、區政府、區信訪,興華農工商公司的上級東昇鎮政府也做過努力化解問題,至今沒有解決問題。人民網也刊登《中國第一案》新聞起到了輿論督導的作用。興華農工商公司強調的道理,無非是「這裡有多少戶跟我們一樣的情況」從1995年至2003年是有不同批次的各種情況與我們的事相彷。我們1995年這一批次早就全部完事了,被興華農工商公司被迫告到法院敢於應訴的就我們一個。(興華農工商公司、股動的2001年的一批次20戶也在2010年全部完事了)這是興華農工商公司物業經理的哥哥,趙長河出面鼓動的,為的是把我們的事括大化不解決,實際就不是一回事。

中國基層的法官、幹部誰敢為人民依法辦案,依據政策辦事。上下法律工作者、上下級的地方官員們,那裏有敢於出來維護法律及國家政策的人。全是即得利益的幫凶,全是權力的奴才,這就是國家的現實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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