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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合併落差仍大 公所現勞逸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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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縣市合併快2年,29個區公所人力配置呈現嚴重落差,但調整額度必須依照中央規定,相關涉及「勞逸不均」問題,恐要再等時日解決。20日市府在市議會大會中提出自治規則審查案,多位議員針對公所人力編制不合理,要求退回該案重新編列,市府人事處長林煜焙表示,人員編制需逐步修編,無法一次到位,但他承諾103年會依照行政區人口數,進行區公所的人力調整。

「將比兵多!」市議員何敏誠指出,縣市合併後,市府編制不盡合理,影響行政效率,區公所出現將比兵還多的現象,有些公所很閒、有些又很忙,明顯「勞逸不均」。蔡雅玲認為,「人事編制調整不應只是齊頭式的平等」。

議員沈佑蓮指出,有些公所範圍涵蓋山區或偏遠地區,自然需要較多的人力,但比較北屯70人、太平100人、豐原110人就有明顯人力上的落差。

議員劉士州指出,縣市合併已經快2年了,南屯區人口數15萬多人,大甲區7萬多人,不到南屯的一半,但大甲區公所人員編制卻有85名,南屯區公所才50名;他說,就算不談縣市合併,北屯區14萬多人口數,區公所人員編制54名也比南屯區多,明顯「勞逸不均」,他要求做成附帶決議,103年1月1日依照行政區人 口數及土地面積數,調整區公所人力。

人事處長林煜焙解釋說,人員編制並無法一次完成調整,因為必須照行政院管制編制內員額,市府已使用完3年內的編制額度,若硬送行政院、考試院,也會被退回,目前17個區公所,有124名人力要做調整,照規定只能逐步修編。

雖然多位議員反對,最後主席張清堂裁示,「同意備查,但附帶決議,請市府針對各單位人力配置,儘速妥善修編以符實際需要。」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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