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擊槍對付孩童大增 英警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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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4日電)根據統計,英國警方對孩童使用電擊槍的頻率3年內增至將近6倍。事實上,電擊槍可釋出5萬伏特電壓,如果青少年遭擊中,可能嚴重威脅健康。

「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儘管官方準則警告,電擊槍可能造成致命健康問題,然而警方在處理18歲以下未成年孩童問題時,使用電擊槍的頻率在短短3年內,驟升將近6倍。

報導指出,英國警方在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間,對孩童使用電擊槍的次數共21次。到2009年至2010年間,使用次數提高至144次。

整體而言,英國警方去年在將近4500起事件中使用電擊槍,次數為歷來最高,如今平均每天有3人遭電擊槍擊中。

報導進一步指出,花費在這類武器及配件的支出已倍增至120萬英鎊,警察首長們還繼續思考是否應擴大使用。

民間團體譴責對孩童使用電擊槍,並呼籲徹底禁止用來對付18歲以下孩童。

電擊槍受害人團體代表蘇菲汗(Sophie Khan)說:「電擊槍可殺死人,應禁止拿來對付孩童,且應立法禁止。遭擊中孩童有心臟驟停及長期受傷的極高風險。」

官方警察手冊警告,孩童及「小個子成人」被電擊槍擊中時,心臟驟停的風險較高。

國際特赦組織也發起運動,反對電擊槍使用日增,一名發言人說:「國際特赦組織建議,應禁止對孩童、孕婦、年長人士及有心臟病的人使用電擊槍,除非警員面臨急迫生命或嚴重受傷危險,且無法使用較不極端選項來制止。」

英國內政部堅持使用這項工具的正當性,一名發言人說:「唯有受過嚴謹訓練的警察,在暴力或暴力威脅十分嚴重的情況,為了保護自身或其他人安全時,才會使用電擊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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