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反腐敗,要陽光」

——讀鮑彤反腐文章有感

孫文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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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04日訊】曾任趙紫陽政治秘書的鮑彤最近發文,要求官員公佈財產、立「陽光法案」,並說這是1989年趙紫陽的建議,因鄧小平反對而作罷,對此他希望溫家寶帶頭,習近平推動。「反腐敗,要陽光。」這是全國上下的要求,除了極少數頑固不化、作惡多端的貪官,一般百姓都會積極地支持鮑彤的建議。

鮑彤先生在89「六四」之前是中共中央委員,兼中央政改研究室主任,經常隨趙紫陽參加高層會議。據他回憶:1989年5月8日和10日,趙紫陽兩次向政治局常委會和政治局會議建議公佈領導人財產,因為鄧小平反對,才不得實施。

89「六四」後,趙紫陽被免去總書記職務,軟禁16年後逝世。鮑彤在「六四」前夕被逮捕,兩年後被判處7年徒刑。「六四」至今已23年,人走政息,幹部公佈財產的「陽光法案」至今不見影蹤。趙紫陽離開人間,鮑彤至今仍在軟禁中,他發出呼號,反腐敗,要陽光。這一正義的呼聲,應該獲得積極的響應和支持。

官員公開個人財產的行動,如果由上層帶頭推動,固然會起到積極作用,鼓舞人心。但是,「反腐敗,要陽光」,還要有下層的鼓動,造成聲勢,集思廣益,以下促上,使反腐向深層次發展,使貪官無處遁形。

現在中共政治局常委以下的官員中,是否有人會主動公佈自己的財產呢?我想並非完全沒有可能。據傳,廣東的汪洋和新疆的張春賢都曾表示願意公佈自己的財產。如果真有此事,大家應該歡迎。

在中共黨內,經常是黨紀高於國法。上邊沒有表態,下邊絕不敢輕舉妄動。這種狀況不符合現代化的精神,用黨紀剝奪黨員公民權利,會遏制黨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現在很多官員設立了個人博客,有人要推動反腐,為甚麼不能用自己的博客公佈自己的觀點、公佈自己的財產呢?頂層可以保守,中層、下層為何不能開明?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新人勝古人。

當然中國要從根本上反腐,必須要有政治改革,要開放報禁、黨禁,要有司法的獨立公正。

2012年12月4日 於山東大學
電話:0531—88365021 13655317356

(附錄)鮑彤:從陽光法案的命運看溫總理的膽識

中國受腐敗之苦久矣。但公佈領導幹部財產的「陽光法案」, 年復一年,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這是咄咄怪事。除非有大人物暗中作對,否則叫人無法理解。如果大人物決心拖,也許得拖到亡黨亡國之後再說。

習總書記心急如焚。履新之初,他在發出亡黨亡國警告的同時,鄭重告誡說:「空談誤國,實幹興邦!」

空談反腐誤國,實幹反腐興邦。要實幹,就必須排除萬難。向全國人大提出「陽光法案」,是反腐的第一基礎工程。不邁這第一步,甚麼「實幹」,甚麼「狠抓」,甚麼「打一場反腐人民戰爭」,統統是誤國的空談。

在急習總書記之所急的人中,我看,最急莫過溫總理。我瞭解過去的他,他做過不少好事。他的公職生涯行將結束,只剩下謝幕的機會了。坐失良機就是含垢忍辱。只要他主導提出建立國家各級領導人公佈本人和家人財產的制度,溫家寶的心跡就能得到理解,而且遠遠不止於此,他的令名將載入史冊——他將成就趙紫陽沒有成功的事,使一切腐敗官僚知所畏懼,使廉潔之士免遭無端非議。還不僅如此,最重要的是,這一法案必將成為中國廉政史上的劃時代的里程碑,奠基人自應名垂青史。

建立這一里程碑,當然不是溫總一人之力所能奏功的。溫總想必清楚:1989年5月8日和10日,趙紫陽曾兩次向政治局常委會和政治局全體會議建議公佈領導人財產,就是因為得不到必要的支持,而在鄧小平的反對下歸於失敗的。

問題在於,現在黨內高層的力量對比,和二十三年前並不相同。

何以見得?第一,十三屆一中全會決定:重大事情必須請鄧小平拍板。現在沒有了。值得慶幸的,是胡錦濤的親自垂範。

第二,八十年代干政的元老,個個都「革過命流過血」,既存在著五十年代進入中央領導層的鄧小平,也存在著早在三十年代就參加了中央決策機構的陳雲。現在的元老,試問哪一位「革過命流過血」?況且除老核心一人以外,其他十四屆、十五屆、十六屆、十七屆常委,沒有任何人足以和胡錦濤先生分庭抗禮。胡先生自己不干政,其他人誰願意以干政來冒天下之大不韙?

第三,習近平總書記的態度堅定鮮明,重任在肩,義無反顧。在其他常委中,應該沒有自願亡黨亡國之徒。

溫總理果能無私無畏,有膽有識,主導提出「陽光法案」的建議,無疑能穩操勝算,得到全國反腐群體和一切潔身自好的公務員的全力支持,使自己的政治生涯得到完美的歸宿。

「陽光法案」是救黨救國的大事,相比之下,別的問題何足道哉?三千年之機,一舉手之勞,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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