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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台灣評估加入AC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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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12日電)智慧局長王美花表示,反仿冒貿易協定(ACTA)規定符合台灣著作權規範,但沒有阻斷網路侵權等規定,將在檢討國內執行面規定後,評估是否於2013年後加入ACTA。

王美花強調,規劃邀集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海關、法務部、司法院與國際貿易局等相關單位會商,針對執行面細節討論。她說,目前ACTA相關條文均符合台灣著作權規範,只有損害賠償是否包含律師費用等類似細節必須要再進一步研究。

新年期間許多網友因部分影音網站被阻斷,造成不便,把經濟部內部正積極評估加入的ACTA(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反仿冒貿易協定)與已經被美國參眾兩院擱置的SOPA(停止網上盜版法案)混淆,甚至出現反對加入ACTA聲浪。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強調,ACTA是2011年10月1日在日本東京由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等8國簽署的國際貿易協定,在法令上完全符合台灣著作權規範,例如要求ISP「通知/取下」機制、命ISP提供侵權人資訊、不得規避科技保護措施等。

智慧局表示,ACTA並無阻斷網路侵權類似規定,與美國影音產業推動的SOPA不同,SOPA不僅鼓勵相關業者自願打擊侵權網站,美國司法部可向法院申請禁制令,強迫美國ISP、網路廣告商、搜尋引擎、線上金流等相關業者執行封鎖網站、阻止搜尋連結、終止廣告與交易等。

不過智慧局說,美國參眾兩院國會議員已經於1月底決議暫時擱置SOPA法案,未完成立法,智慧局也沒有要參考SOPA法案修正台灣智慧財產權相關條文。

反觀ACTA,王美花表示,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等8國在去年10月1日完成簽署,預計於2013年開始開放給WTO(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國加入,基於台灣屬於開放經濟體,必須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目前經濟部內部正審慎評估是否在2013年以後加入AC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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