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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起訴同心會襲擊法輪功 律師籲勇敢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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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特約記者陳真臺北報導)針對愛國同心會會長周慶峻率成員暴力攻擊法輪功事件,從案發至今快兩年才起訴,臺灣法輪功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與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呼籲臺灣司法既然勇敢起訴,也要勇敢的辦案。澄社社長黃國昌表示,司法應去追訴愛國同心會成員的法律責任。臺灣青年反共救國團理事長林保華與中國民主黨全國聯合總部副秘書長孔識仁強調,臺灣應挺住核心價值。

中共迫害法輪功延伸到海外,從美國法拉盛到香港陸客景點,都出現過暴力攻擊法輪功學員事件,行兇者在美國遭逮捕、罰款,甚至被驅逐出境。近日臺灣檢方在延宕兩年之後,以強制罪起訴愛國同心會成員的暴力行為,對此朱婉琪提出其中不正常的拖延程序。

朱婉琪說,「我們覺得這是一個不正常的處理現象,那背後有沒有一些不當的壓力,目前並沒有實證,但是我們從過去我們控告中共官員,以及法輪功學員的訴訟案來講,我們知道臺灣的司法,面臨臺灣政府跟中共交好的情況之下,的確背後也有一些無形的手在影響司法。」

林峰正說,「證據跟案情,我覺得不是那麼複雜,檢察署應該要在合理的時間裡面偵結,再怎麼樣拖延,都不應該拖延到快兩年。容易引發外界,對於有外力介入的這種不當聯想,這種對臺灣司法來說是非常不好的。」

朱婉琪呼籲,「我們的檢察官,你勇敢的起訴,也希望你勇敢的辦案,因為那麼簡單的一個妨害自由,推扯騷擾法輪功學員,在司法上並不是難以處理的事情,所以及早審理還給被害學員一個公道。」

黃國昌說,當法輪功學員在公開場合,去控訴中共政權壓迫、殘害法輪功學員人權時,「我很難想說即使你不去聲援或袖手旁觀,甚至覺得跟你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但竟然會有人對這樣自由和平的言論訴求,去採取暴力的行為,這是我比較難想像。」

黃國昌強調,在臺灣針對別人表達言論自由所採取的暴力行為,不僅在法律上面不會被允許,在一般公民社會對自由民主人權認知下面,也不會被接受。他也強調,「民主社會大家應該有共識,同心會成員的暴力現象,在臺灣是沒有辦法被容忍的。」

他呼籲,執法機關包括警察偵察或檢察官提起公訴,他們都要很清楚意識到執法時,維持一個中立的立場,不要讓任何人覺得他們在執法時,有厚此薄彼或寬貸某特定立場的人。

針對同心會暴力攻擊法輪功學員事件,林保華強調,「這種勢力我想在民主國家都是不應該存在的」,「的確要加把勁,因為司法是正義的最後防線,臺灣的司法應該要維護臺灣的人權。」

孔識仁說,「這樣的起訴是大快人心。(中共)在臺灣的打手,被起訴,被繩之以法,大陸老百姓看了肯定是非常高興,這是間接的對中共的一種回擊。」

(責任編輯: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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