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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健保藥局違規多 7成偷賣處方藥

健保藥局5大「藥命指數」浪費1/4健保費 衛生局將自清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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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日前針對5直轄市隨機抽樣70家經衛生署遴選為「正確用藥諮詢健保藥局」進行電訪發現,「違法賣處方藥」違規率超過7成,且4成專業諮詢沒到位;另外訪查台北、新北市藥局,居然可輕易買到抗生素、類固醇、強效消炎藥等處方藥。醫改會執行長劉淑瓊建議,民眾在選擇藥局的時候,要堅守「4不1沒有」,並呼籲政府加強取締違法藥局。

醫改會董事長劉梅君指出,調查藥局發現,有5大「藥命指數」,分別是處方用藥違法賣、重複用藥沒健保卡、真假藥師分不清、指示藥販賣超商化、專業諮詢沒到位。

據醫改會調查顯示,73%的藥局接受電訪時,竟答應販賣可能產生低血壓副作用的心血管處方藥及含類固醇與抗生素等需要醫師處方用藥的眼藥水;在專業諮詢部分,電訪測試2種全國使用量最大的血壓藥,是否屬於同種藥理作用時,答對的藥師只有59%,甚至還有建議一起吃沒關係;另外針對流鼻水、喉嚨痛所調配的藥物,竟含抗生素、強效消炎止痛藥、含類固醇等處方藥,只有3家藥局願意公布藥名,事後查證其中2家弄錯藥名。

劉梅君說,健保每100元支出就有25元用在藥費,這些藥局都是經衛生署評為用藥諮詢藥局,卻仍有這麼多有違專業的行為,甚至民眾還會聽電台廣告買藥,呼籲衛生署以及衛生局應落實對藥局的普查和評鑑。

對於此事,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重申,違規藥局,已破壞原有的藥品流通與管理秩序的體系,將請地方衛生局依藥事法規定強力取締,絕不寬貸;並請藥師公會轉知會員務必遵守相關法規,自律自清,也對違規藥局提出檢討處理。◇

挑選健保藥局4不1沒有」原則
不換藥,除非醫師病患同意,也需與醫院的同品牌。
不推銷,不藉機強迫推銷藥物或營養保健食品。
不額外收費,除健保規定藥品應繳的部分負擔,或處方簽上屬於健保不給付外,
不讓沒有配戴藥師執照、沒穿白袍的人員,進入調劑區配藥或發藥。
沒有醫師的處方籤不提供或販賣處方藥。
資料來源:醫改會 記者施芝吟/製表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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