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東海供電公司踐踏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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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21日訊】「供電局完全可以不講理!」--連雲港市東海縣供電局某局長說。「他死是他自找的,他自己不會保護自己」--連雲港市供電公司某主任說。「供電局不怕你找,權大於法也罷,天下烏鴉一般黑也罷,愛怎樣是你自己的事,我們管不著」--江蘇省電力公司信訪處一工作人員說。

以上幾句話分別是國家電網公司這只電力壟斷巨鱷的基層領導說的,而說話所面對的對象是誰呢?曾經是公司的職工,一名普通農電工的妻兒。

沈恆全,是江蘇省電力公司東海縣分公司的一名普通農電工,1984年進入電力系統工作,工作勤勤懇懇多次獲得公司表彰,本來這個家庭完全可以平靜的生活下去,但是這安靜的生活被一場事故打破了,最後才引出上面最牛氣的領導最牛氣的說話。

2003年的5月2日,正是非典鬧得最凶的時候,這天下午,放假在家正在午休的沈恆全接到單位會計的電話,鎮北有線路被汽車撞斷,有倒桿危險,沈恆全連忙趕赴現場察看,在勘察現場過程中,被違章超車的汽車刮倒,被熟人發現送往東海縣人民醫院進行搶救,最終因腦外傷引起休克導致死亡。按照國家2002年工傷標準,職工上下班出事故按照工傷處理,可問題就出在這!

沈恆全死亡後,其單位和正深受打擊臥病在床的遺孀簽署了一份協議,協議按照工傷標準進行處理,事情過去一年,其妻子身體和精神狀態得以恢復,隨後前往東海縣供電公司索要工傷證,起先工作人員稱,工傷證由單位辦理,正在辦理中,你身體不好,辦好了通知你,其後又過了半年,其妻再次前往索要,東海縣供電公司時任局長表態,等孩子畢業公司照顧工作,要工傷證何用?隨後幾次三番花言巧語將其打發了事,直到兩年後,沈恆全的遺孀前往公司進行協商工作和工傷證問題,卻被告知,工傷證辦理期限已過,無法辦理,起初承諾工作問題也成了泡影。

沈恆全遺孀為此開始了長達六年的上訪歷程,從東海縣到連雲港市,從連雲港市到南京,從起初的南京不知情到後來進行推諉拖延,在東海,負責人表示,這事情東海縣沒有權力處理,你去市裡吧。到了連雲港市供電公司卻被告知,市公司也沒法處理,於是推到南京,南京信訪負責人表示,這事情還是由事故發生地,東海縣供電公司進行處理,於是從省到縣這三級公司打起了球,把這件事情拍推去,一推就到了現在。

隨著沈恆全遺孀上訪次數的增多,才出現了本文開頭的對話,最後得到的結論是「誰知道他是怎麼死的,說是工傷,證件呢?」稍微評論下,我也想問一下這位吃人飯但是不用大腦思考問題的領導一句話:「你說你是人,你有證麼」?

事情變的更複雜了,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東海縣供電公司和當地政府想出了高招,每逢重大活動或者節日,對其家進行監控,讓其親友交納保證金,進行「連保」,這個問題就嚴重了,看到這樣的場面讓我想起了解放前或者更遠的封建社會的株連九族!

東海縣供電公司,你們應該為有這樣忘我工作為挽救公司損失而獻身的職工而感到驕傲,這和湖南雪災搶救財產減少損失有甚麼區別,可是你們如此對待他的家人,你們是否問心無愧?你們隱瞞工傷事故,為了年底的安全分紅利益,為了自己的陞遷,卻忽視這個家庭的存在,你良心可安?江蘇省電力公司,你們發現問題不處理,卻聯合進行欺壓,你們在幹甚麼呢?國家設立的信訪機構和各級機關形同虛設,當地政府又在幹些甚麼?是不是值得我們去探究一下呢?

供電公司,你們憑甚麼那麼牛?草菅人命還是不作為呢?希望能給社會給這個家庭一個交代,給死亡的職工和後代一個交代!,如果事情落到你們的頭上,這種待遇你能否忍受?你們是不是應該吸取一些教訓,避免類似上海楊佳事件的發生,為了許多家庭和這個不能再受打擊的家庭。  
  
希望大家動員起反對壟斷,把壟斷企業的陰暗面曝光,讓他曬曬太陽!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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