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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買台媒置入行銷 陸委會籲守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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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綜合報導)中共各省、市長頻頻率採購團來台,其中還涉及中國大陸廣告登台與在台灣媒體置入性行銷,對此,中共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25日竟表示,台灣應「盡早修改不合時宜的規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26日表示,政府立場很明確,她呼籲兩岸良性、正面交流,一定要符合台灣相關法令規定。

上月中共福建省長蘇樹林來台中時連續5天,中國時報每天至少2~3則報導,福建花錢置入新聞,23日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在立法院坦承,「福建置入旺旺中時」一案,事證相對明確。受邀參與專家會議的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表示,2010年監察院調查時即發現,旺旺中時不僅有出賣自家新聞的情況,更在承攬對岸的新聞業務後,分配給其他同業,儼然成了大陸置入台媒的中間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就「開放中資企業投資及採購政府公共工程對國家安全、人民權益及採購品質的影響」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立委許添財表示,今年後續還會有江蘇、湖北等6個大陸省級團體來台參訪,他要求陸委會嚴格監督,不准這些大陸團體再次違反台灣的法律規定。

賴幸媛表示,政府立場非常明確並鄭重聲明,「兩岸良性、正面的交流,一定要符合台灣相關法令規定」,「對台灣法令需嚴格遵守」,陸委會也會盡最大可能事前宣導,但事前工作無法百分之百避免發生這些違法事件,因此她也呼籲台灣業者自律,事先預防與事後處罰都有必要,一旦確認違法,該處罰的就會處罰。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強調,新聞自由是民主法治的基礎,大陸參訪團在台灣進行交流活動時,一定要遵守法令規定。他也表示,大陸國台辦呼籲台灣修法的說法與台灣的立場不同,並沒有修改相關規定的需要。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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