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龍否認收劉鑾雄羅傑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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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道】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第三階段貪污案昨日進行結案陳詞,歐文龍否認收受香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2000萬賄款,案件押後宣判。

控方稱,歐文龍在2005年2月,已經將澳門國際機場對開5幅土地招標的消息,透露予劉鑾雄及羅傑承,同年6月,有關地皮正式招標,在10日的招標期內,由於劉鑾雄及羅傑承早有準備,因而中標。控方認為招標時間不合常理地短,同時又以設計方案作為招標準則,認為這是為劉鑾雄和羅傑承度身訂造。

控方又在歐文龍家中的友好手冊上,發現一筆2,000萬元澳門幣的款項及相關土地資料的記錄。羅傑承早前作供時稱,該筆款項是支付給另一間公司的顧問費。但控方認為這只是劉鑾雄與羅傑承支付賄款的迂迴方式,款項最終都會存入歐文龍控制的空殼公司。

由囚車押送到澳門終審法院聽審的歐文龍,則否認有關指控。其代表律師向法官作出聲明,稱歐文龍並未收受劉鑾雄和羅傑承的任何利益,二人亦無向歐文龍行賄。他又稱,雖然有發展商提前知道土地招標消息,但沒有證據顯示有關消息是由歐文龍洩露,認為控方過份分析證人口供,質疑其指控純屬猜想。

而歐文龍在庭上自辯時亦表示,是透過涉案在逃的建築商人何明輝認識劉鑾雄和羅傑承,但只見過他們一、兩次,並無收過賄款,更加沒有利益來往。歐文龍解釋,控方指出的2,000萬元,是何明輝支付給他公司的服務費,而該建築公司一向都是以其它公司開出的支票付錢,所以當時覺得沒問題,亦無追問;何明輝亦向他表示有關金錢是來自兩名商人的工程預先付款,與批地無關。歐文龍又表示,現在財政狀況捉襟見肘,苦不堪言,連法庭的罰款都無法繳交。

案件已經全部審理完畢,法官將案件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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