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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194名要犯外逃 94人藏匿於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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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依珊綜合報導)台灣司法近日受到嚴厲的考驗,尤其是前立委羅福助已經被判刑,卻傳言潛逃到大陸,還在上海、揚州等地做生意,引發關注。調查局追緝外逃小組目前掌握至少192名重大經濟要犯逃亡海外,足跡遍及各國,其中以藏匿在大陸人數最多,高達94人。

據臺灣媒體報導,這192名逃亡海外的要犯,其中以經濟犯大宗、其次是貪汙犯。長期以來,中國大陸成了台灣經濟犯逃往海外的首選之地,包括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前廣三集團曾正仁、前高雄市長王玉雲、前立委何智輝等人,迄今仍逍遙法外。

根據銀行公會選出前四大掏空公司和銀行的經濟犯,分別是陳由豪、曾正仁、前高雄市議長朱安雄和力霸王又曾。光這4人欠銀行款項就超過1千億新台幣。

欠債大戶成為繳稅大戶

這些潛逃到大陸的經濟犯,有些下落不明,有些卻在大陸經營新事業。陳由豪在台欠債高達新台幣500億元以上,但是最新大陸媒體報導,剛剛過去的4月份,陳由豪仍在陳雲林等多位中共官員的陪同下,到江蘇句容考察。

據媒體報導,而陳由豪在大陸經營的「翔鷺騰龍石化集團」原本獲國家部委核准在廈門海滄區興建PX(對二甲苯)廠,投資額達108億人民幣,卻因消息曝光引來2007年廈門人集體環保散步抗議事件,投資計畫被迫中斷。但陳由豪未因此放棄,福建省允諾他改建漳州市漳浦縣古雷半島。

據報導,陳由豪在臺灣債台高舉,但潛逃到大陸後卻成為繳稅大戶,近年在大陸繳納的稅款高達新台幣數十億元,擠身廈門前10大繳稅戶。相關單位期盼兩岸簽屬的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要求將重大經濟犯遣返回台,在陳由豪等人身上,恐怕是遙遙無期。

罪犯搭船偷渡大陸

報導稱,重大要犯潛逃至大陸的手法多以坐船偷渡。例如前彰化縣議長白鴻森,2009年花了60萬台幣,從北海岸漁港偷渡至大陸福建平潭;涉貪遭通緝的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則是從金門偷渡到大陸廈門;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秘書宋乃午以近80萬元台幣,從淡水搭快艇到福建。

時事評論員黃創夏曾經分析,臺灣四面環海,若要潛逃,通過漁船等途徑還是相對容易的,不過也有遇到被「黑吃黑」的情況,最終會遭到舉報。例如近日潛逃的前立委羅福助,其「天道盟精神領袖」的背景,道上認識的兄弟很多。檢警迄今難以掌握羅福助的行蹤。

潛逃美國累積54人

報導並引述調查局追緝外逃小組統計,外逃通緝犯多數以中國大陸與美加為主,但也有逃往中美洲瓜地馬拉,192人名單中,逃亡美國有54人,包括王又曾夫婦、前央廣董事長朱婉清等。

一般認為,臺灣的國際地位問題使得緝捕通緝犯格外困難,嫌犯潛逃境外往往只能通過私下交涉追捕,而缺乏其他國家簽署司法協助。美國成了僅次於大陸,通緝犯另一個避風港,美方和台灣間沒有正式引渡條約,再加上美國格外重視人權,十分保護公民甚至親屬,王又曾便是以依親名義逃往美國迄今未回。

緝逃小組也發現許多逃犯會先逃往非洲、中南美,如貝里斯等小國,透過投資移民方式取得身分,在取得護照後再取得美加永久身分。

修法速度過於緩慢

由於被告在判決確定後逃匿一再發生,法務部多年來建議司法院修改刑事訴訟法,但刑事訴訟法修法太慢,讓罪犯頻頻逃匿。

根據目前刑事訴訟法規定,刑案判決定讞到執行前,存在「空窗期」,判決定讞的受刑人若當時未被羈押,應該先經傳喚,傳喚不到才能拘提。

近日,因羅福助的潛逃激起民憤,5月10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經法院判刑2年以上確定的案件,不用等到被告收到判決書,檢察官就可以逕行拘提發監。但根據立法時序,該草案在本會期完成立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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