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酈劍鋒】:賴昌星案 誰是最大的罪犯?

酈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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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0日訊】5月18日,曾轟動一時的廈門遠華大案一審宣判,賴昌星不出所料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及沒收財產。在賴昌星案即將塵埃落定之時,反思一下這個被稱作中共建政以來最大的以走私為主的經濟大案,有很多讓人啼笑皆非。

遠華大案由於賴昌星潛逃加拿大,曾於2001年開審過一次,牽扯各級包括政府官員在內共700多人(被調查),其中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包括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福建公安廳副廳長、廈門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公安局長、海關關長等,14人被判處死刑,13人被判無期。當時曾報導走私涉案金額530多億元,偷逃稅300多億元,今次判決分別銳減為近274億、140億,未知何因。

賴昌星只有小學文化程度,聽說小學還未畢業(肄業),不像現在商人官員們動輒
MBA、博士出身。沒有高學歷,沒謀得一官半職,但何以僅僅五、六年時間就在中國的商場、官場上縱橫捭闔叱咤風雲橫行無阻呢?新華社用四個字概括賴擅長「投機鑽營」,但他是投誰的機鑽誰的營?為什麼中共的營壘那麼薄弱容易鑽且一鑽就透呢?太有點不可思議了。

賴的聰明之處在於,他只巴結中共各級領導,而且確實巴結上最高中共領導。據他自己在加拿大的回憶文章披露,當時,他每年的大部分時間都待在北京,結交了數十位中共高官的秘書,如江澤民的大秘賈廷安,甚至可以坐上江的專車。

因此,賴昌星的發家史就是,他摸透了中共官場的血脈,從而達到了在中共治下經商的「最高境界」:一是與當權者弄在一起,官商勾結,這樣肯定無往不勝;二是金錢、美女開道,這兩大糖衣炮彈幾乎無堅不摧,可以擊中任何一個為官者,讓其乖乖就範,甘心為自己服務,並充當自己的保護傘。

重慶打黑,商人黑不黑?雖然我們不能下絕對結論,但在中共這樣一個以政治為主權力至上的國度,要想僅僅憑雙手來勤勞致富,的確很難,攢下萬貫傢俬更是難上加難。不是說「工夫在詩外」嗎?在中國,經商的捷徑門路確實也在商外,否則只能是小打小鬧自己餬口。

賴昌星的走私,涉及金額巨大,就像貪腐一樣,朱鎔基想查,但查不了,只能官樣文章地派出數百數千人專案組,查到副部級為止,所以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才成為遠華案最大的替罪羊。賴昌星1999年8月逃至加拿大後,想引渡也引渡不了。賴昌星「耍賴」嗎?加拿大才真正是法治國家,不可能讓賴昌星拿法律當兒戲,所以真正「耍賴」、「攪局」並從中作梗的顯然是另有其人,那些不願讓賴昌星回來從而暴露自身秘密的人。

所以,賴昌星的保護傘不是加拿大。中共總說加拿大等國家是中共官員「逃亡天堂」,言外之意它們庇護中共貪官,這矇蔽了相當多中國人。其實,誰在中國貪腐?誰搞黑社會?誰違法亂紀?誰破壞社會穩定?當然不是中國人民,人民沒有那個權力,更不會影響穩定。真正的罪魁禍首正是中共自己!能夠坐上你的專車兜風,你不保護人家不充當後台行嗎?

賴昌星案判決書說賴曾給64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總額3912萬元,顯然這點錢可能只是個零頭。中共的官場猶如一部吞錢分贓的大機器,少了哪個人機器能正常運轉?據報道,賴昌星商場所賺70%以上都用於打點人情和應付各種關係,走私數百億,偷稅140億,賺了這麼多,64位政府官員人均才分得60多萬這太有點不成比例。給賈慶林送多少?又給江澤民奉送多少?

作為遠華大案發生時的福建書記,賈慶林竟然沒有責任,相反卻能步步高陞,由福建官至北京,再升常委,這個「中共特色」實在難以企及。

故此,我們說,賴昌星固然有罪,但中共才是罪大惡極的最大罪犯,是罪惡之源。中共的制度一日不除,類似賴昌星式的人物就杜絕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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