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夢想者」歡迎的政策變化

迪根律師解答80萬非法移民獲「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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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23日訊】迪根移民律師事務所(The Law office of A. Robert Degen)位於賓州費城西郊Wayne,鮑勃.迪根(Bob Degen)律師從事移民和國籍法事務長達35年,其中包括25年的時間致力於為個人、家庭從事移民事務。迪根律師自89年64以來,為無數華人辦成了合法移民。對新出臺的「夢想法案」及其他移民相關問題,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迪根律師願為您解答。

2012年6月15日,美國國土安全局局長珍妮特.納波利塔諾(Janet Napolitano)宣布了一個對某些被帶到美國兒童和仍沒有法律地位的年輕人的重大的政策轉變。美國政府估計,大約80萬兒童和青少年屬於這一類,目前生活在不穩定的狀態。在許多情況下,這些年輕人高中或大學畢業後還不能保證留在美國生活,無法獲得合法就業機會,繼續生活在擔心被驅逐出境的陰影中。然而,許多這樣的年輕人對出生國家沒有多少記憶或只是淡淡的回憶,在許多情況下不會母語。

為解決這個問題,2001年參議院引進外來未成年人發展、救濟、教育「夢想法案」(Dream Act– Senate of the Development, Relief, and Education for Alien Minors (DREAM) Act。)自那時以來,幾乎每年參議院和眾議院相繼出臺各種形式的立法。2011年5月夢想法案在參議院被介紹,但未能得到足夠支持。

首先必須明確國土安全局局長Napolitano於6月15日宣布的政策轉變,並沒有永久的特赦。這些政策下的資格將收到並非實質性的權利、移民身分或公民身分。相反,這項政策變化是擴大了現有政策,規定了國土安全局行使酌情權的方式,有效地利用其資源執行國家的移民法。國土安全局的工作重點仍然是驅除犯罪的外國人和那些對美國的安全構成威脅的人。那些符合下列條件的,將被授予「特赦」,從而將不被驅逐出境。備忘錄中,凡滿足以下條件的非法移民,可獲得美國居留合法權。

1)未滿十六歲前來到美國;

2)自即日起,已連續在美國居住至少5年;本備忘錄發出之日仍身在美國;

3)目前在學校裡讀書,已從高中畢業,已獲得普通教育發展證書,或是從美國海岸警衛隊或武裝部隊裡光榮退伍的老兵;

4)尚未被判重罪,一個重大的輕罪犯罪,多個輕罪犯罪,或以其他方式犯有構成威脅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行為﹔

5)年齡不超過三十歲。

滿足所有必要條件的人將被授予為期兩年的待續資格審查,然後再確定遞延行動。遞延行動的實際效果是,合格人士將不會面臨被遣返離開美國,合格者將能從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申請就業許可。

對於那些目前在驅逐程序中的人,國土安全局局長Napolitano已指示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開始實施遞延行動過程,不遲於2012年8月14日,即使在出現了最後的驅逐出境的情況下 。同樣的,對於那些至少15歲以上、目前沒有在法律程序中,移民局已建立了一個為期兩年的高效的「特赦」流程。

在未來兩個月左右的時間,移民局和海關執法局都將按照國土安全局局長Napolitano的指示發出通告。在此期間,政策上的轉變對「夢想者」是可喜的變化,但在目前的移民制度下,為補救許多嚴重的缺陷全面的移民改革是必要的。

迪根移民律師事務所

  Law Office of A. Robert Degen
  150 Strafford Ave., Suite 110, Wayne, PA 19087
  Tel: 610.902.6050
  Fax: 610.964.6106
  adegen@degen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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