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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的致癌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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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鄧雨筑特別報導)任何會直接導致癌症的物質、輻射或放射性同位素,稱為致癌物質(carcinogen)。

癌變的直接原因就是細胞去氧核糖核酸受到損害、突變,從而使到細胞內的生化反應不能夠正常工作,如訊息傳遞及代謝失常等。

在致癌毒性分類上,飲食中最可怕的首當是黃麴毒素,屬1類致癌物,是確認是或者相信對人類有致癌潛在可能;再來是抗生素氯黴素,為2A類致癌物,確認是對人類有致癌潛在可能,這不是食物,是口服藥物,但有時在特定食品中也用來防腐;咖啡、泡菜現在被歸類為2B類,是有理由懷疑對人類的致癌物質,與手機輻射歸為同一類。還有茶、咖啡因,是3類致癌物,對人體致癌性的證據不充分。

其他如亞硝酸胺:硝酸鹽來自土壤,經過蔬菜的吸收,或來自貯存的肉類,例如火腿、香腸、熱狗及臘肉等等,胺類化合物則存於海產,例如秋刀魚及魷魚等中。硝酸鹽與胺類共同食用,會形成亞硝酸胺致癌物。亞硝酸胺與口腔、食道及胃癌有關。

食物處理不當,包括高溫油炸、燒烤及煎烤等都會使到食物產生多環芳香碳氫化合物,此物質與呼吸道及腸胃道的癌症促成關係密切。

煙燻類食物的致癌物質,包括於燃燒的材料,例如甘蔗及稻穀等等,當中含有多環芳香碳氫化合物及芳香胺類致癌物質。

醃製類、發酵類及乾製海產食物也可能致癌。還有食物添加劑也可能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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