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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照護不能抵稅 台立委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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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陳學聖18日指出,台灣需要居家照護者逾47萬人,但許多照護病人的實際支出沒有納入現行稅務體制,他呼籲國稅局檢討現行政策,除了現有的「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外,也應立即研議「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額」。衛生署代表蔡誾誾說,期盼國稅局考慮納入扣除額,衛生署將樂見其成。

曹天民不忍全癱的父親終日住在醫院,便決定居家照顧,從民國89年至96年,包含醫療耗材、人力支出和運送費用,總共花費近1千萬。當他在94年申報綜所稅時,將其父親的長期照顧醫藥費列報扣除,卻遭國稅局以「部分金額非法定醫療院所的就診費用」而駁回,僅抵免特別護士的費用,約4百多萬。

「為什麼在醫院可以抵免,在家就不行?」曹天民表示,他當時不服判決,便多次申請複查、訴願和行政訴訟,6年間卻敗訴10多次;最後申請釋憲,大法官湯德宗才做出「住院長期照顧和居家長期照顧權益應平等」的判決,還給他一個公道。不過,曹天民怒斥,國稅局卻對此釋憲結果完全不作回應。

至於國稅局,目前仍未作出回應。陳學聖表示,國稅局應立刻檢討現行的「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並研擬「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出席記者會的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組副組長蔡誾誾表示,政府財政有限,現行法令的確未補助居家照護,她希望國稅局能盡速試算稅額,將居家照護支出納入列舉扣除額範圍內,以減輕家屬的負擔,衛生署也會提供相關資料協助。◇

(責任編輯: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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