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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照機構契約保障 養老更安心

高齡化人口變遷 養護機構新興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通過養護定型化契約 違法者連續處罰 以保障老人及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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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面對高齡化人口變遷的趨勢,養護機構成為近年來新興的行業,不過養護機構居住的服務品質、環境安全及照護條件是否健全,一直是民眾所關心的。為了保障老人跟家屬,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通過養護定型化契約,包括收費要透明、菜單內容要公開等等,要是養護機構沒有簽約,或是簽約內容不合規定,業者若違法會連續處罰、預計最快8月中就會上路。

去年6月有家老人照護中心、被離職員工檢舉給老人家吃過期食品,以及前年凡那比颱風來襲,高雄岡山普德老人養護中心的29名老人家,被泡在水裡好幾個小時,根本無法逃跑,負責人卻不見蹤影。行政院消保處現在通過養護定型化契約,讓養護機構的契約更有約束力,也讓老人家養老更安心。

要求養護機構公開資訊

內政部在2005年就曾訂定養護定型化契約範本,不過當時沒有法令強制的作用,如今訂出有強制力的定型化契約,除了要求各養護機構在契約裡一定要公開揭示各類收費標準、菜單內容等資訊,另外受照顧者在養護機構被虐待、遭到不公平對待或是家屬有遺棄等等情況,一定要立即通報地方政府,還有業者也不得表明受照顧者發生傷病、死亡的狀況、與養護機構無關等字眼。

相關規定也要求,機構針對常有跌倒、有安全顧慮、傷害自己或他人行為者,必須先徵求消費者同意,並經醫師或護理人員評估有約束的必要,再依約束相關準則使用適當的約束品。

內政部社會司老人福利機構輔導科長陳美蕙指出,預計下月就會公告,業者可利用半年宣導期趕緊與家屬換約,如契約中仍出現應記載而未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將依老人福利法等相關規定開罰3到15萬,並得連續處罰。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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