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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FATCA 可參考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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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6日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建議,台美的海外帳戶稅務法(FATCA)跨政府協議,可以參考日本模式。

資誠表示,美國預計2013年實施FATCA,要求全球金融機構提供有美國身分,包含雙重國籍者的帳戶資料給美國國稅局(IRS)。

全球已有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瑞士及日本7個國家與美發表共同聲明,將依現行租稅協定結構,發展符合各國法令的跨政府協議。

資誠美國稅務副總經理周思齊解釋,7個國家簽定模式約有3種。

其中,歐洲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5國,當地金融機構將不須與美國直接簽定外國金融機構協定(FFI),申報工作將透過政府,依現行稅務資訊分享機制,將相關資料轉交美國。

瑞士模式強調瑞士金融機構遵循FATCA的承諾,但仍由瑞士金融機構個別與美國簽訂FFI,由金融機構向美國國稅局直接申報資料。

日本是由政府出面協商,金融機構不需要個別與美國簽署FFI,但申報資料由各金融機構申報、提交。

周思齊表示,台灣與美國沒有任何租稅協定,但FATCA規定即將影響台灣金融業未來的經營。

他認為,日本模式是跨政府協議中折衷的方案,可降低金融機構直接簽訂FFI帶來的不確定性,但又不需由政府承擔主動交換資訊帶來的行政負擔與疑慮,可為台灣未來簽訂跨政府協議的參考。

周思齊建議,台灣若有意與美國商討跨政府協議,要充分考量國情及實際執行面的影響,以減輕社會大眾對FATCA的誤會與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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