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欣然】:誰為維權律師「維權」?

鄭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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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06日訊】王永航律師是多次代理涉及法輪功案件的維權律師,也是因在法輪功問題上堅持良知而被入獄的大陸律師,被關押在瀋陽大北監獄迫害。王律師現在有生命之憂,呼籲國際組織為正義維權律師「維權」!

在國際社會,律師一直被視為社會良知的代言人和公平規範的維繫者,因此其司法獨立性在任何理性社會都是被高度尊重的。然而在中國的律師職業毫無獨立性可言,一旦表示出謀求司法獨立的一點點意向,即遭打壓、關押。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為法輪功鳴不平和做無罪辯護的正義律師被江澤民和中共不斷設置重重障礙,進行限制和迫害。二零零六年全國律協發佈《關於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的指導意見》,即不准律師為群體案件當事人辯護。後又內部通知,不准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

王永航律師在為法輪功學員作辯護人的過程中,透析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非法迫害。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他發表了致胡錦濤、溫家寶的公開信,同年七月十七日又向最高司法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發出了「昔日鑄大錯,如今宜速清遺禍」的公開信。全面系統闡述中共當局操控司法機構、打著法律旗號迫害法輪功信仰者的荒唐與錯誤,從根本上揭示這場迫害的非法性,要求最高司法機關認清問題的嚴重性,立即糾正自己的錯誤,以擺脫自設的困境。王律師用法律、事實說話,為法輪功學員鳴冤、向中共直言上書,期望司法權力者能夠顧及最起碼的法律尊嚴。就是這樣的正義舉動招致當局無理迫害。

在任何一個法制國家,律師的辯護權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各國政府與人權團體一直高度關注人權律師的境況,因為對律師的迫害就可以衡量一個國家法制的真偽。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譴責中共當局,一再縱容政法系統,以黑幫手段暴力打壓代理法輪功案件的維權律師,已徹底破壞國家的法律制度,他指出中國政府當局且不用說去迫害一些法輪功或異見人士,連律師都要打壓,其實是徹底破壞國家的法律制度,其實是視公民最基本權利而不顧,整個公安部門猶如黑幫一樣,喜歡將哪些人處置、喜歡對哪些人施刑,就可以完全不講法律,肆無忌憚。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因為法輪功修煉者叢日旭作無罪辯護,王永航律師在七月四日即被大連國保大隊綁架。十一月十七日,被大連法院宣判徒刑七年。綁架期間被毆打造成王律師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並伴跟腱附著處撕脫骨折,骨折錯位,官方僅給做了簡單石膏固定。在看守所內一直未給予及時有效的治療,後導致傷口潰爛感染,傷勢惡化。造成王律師終身殘疾。後來傷口又合併了綠膿桿菌感染,三年來傷口一直不癒,至今還流膿淌水。獄警指使犯人經常毆打王律師,用電刑、蹲小號等多項酷刑折磨;惡警還長時間不給水喝,銬著,睡覺也不能安穩,被單獨關押在一個房間。現在王永航律師身體狀況堪憂:肺結核,胸腹水,腰部以下全都麻木,身體虛弱無比,連說話都是有氣無力。王永航律師的妻子多次要求與王律師本人見面,但都遭到監獄無理拒絕,中共的迫害致使他們夫妻二人三年見不到一面。

中國是「反酷刑公約」 的簽署國。「反酷刑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是世界八大人權公約之一,於一九八七年生效。中國於一九八八年成為該公約簽署國之一,對於公約中所有防止、制止酷刑,懲罰使用酷刑者,賠償酷刑受害人等等都有法律義務執行。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是「反酷刑公約」的執行機構,所有簽約國都有義務每四年提交一份報告給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以供審核。二零零四年中共自知殘酷迫害法輪功將備受關注而不敢提交報告,妄圖耍賴。對此,反酷刑委員再三催促,以至準備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提出控訴,中共才不得不遞交了二零零八年報告,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召開的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第四十一屆會議接受了審核。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審查了中共八年來的酷刑問題,針對中共報告長達十一頁的嚴厲質詢、以及包括「法輪功人權」在內的十九家國際人權機構提交的針對中共酷刑問題的報告。通過的結論性意見中指出:「締約國(註:指中共)應廢除任何危害律師獨立性的法律規定,並就所有攻擊律師和請願者的事件進行調查,以便酌情提起訴訟」。

中共當局必須遵守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規定,但事實是中共一直在嚴重踐踏國際公約。王永航律師在關押期間被酷刑折磨,傷痕纍纍。家人也受到恐嚇。「法輪功人權」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初將王永航律師被判刑的案例提交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多位人權專員。這是「法輪功人權」投遞給聯合國多個關於中共侵犯大陸律師執法權益的典型案例之一。在提交給聯合國的報告中,「法輪功人權」不但提供了王律師被非法關押、判刑的具體細節,同時還記錄了所有參與迫害的中共執法者的姓名與單位。

二零一零年王永航維權律師受迫害的案例再被提交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聯合國特派專員的報告中提及中共嚴重干擾司法獨立、大面積迫害正義律師的問題時,特別提到王律師,並就王律師處境發出緊急呼籲。酷刑問題特派專員諾瓦克在他的報告中指出: 「中共借用《刑法》來對律師進行迫害,使《刑法》成為一把「達摩克利斯劍」,這把劍」可用來刁難、恫嚇、和處罰律師。」

律師的被打壓不僅表明律師的權利被侵犯,還表明老百姓被置於法律保護之外。中共無法無天的抹黑法輪功,誣判法輪功學員,卻剝奪法輪功學員受法律保護的權利。王永航律師被非法迫害之烈足以證明中共的這把「達摩克利斯劍」懸在了所有中國人民的頭上。

時至今日,維權律師王永航生命堪憂。鑑於天理和人權神聖不可侵犯,呼籲國內外正義人士關注正在發生在中國的這場歷史上最邪惡的人權迫害,呼籲國際組織恪守聯合國公約,秉承正義精神,對中共犯罪與國家恐怖主義予以制止,維護人類生存的權利。相信追查迫害法輪功的國際組織對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追查到底,匡扶人間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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