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人權理事會決議保障互聯網信息自由

【大紀元2012年07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南綜合報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週四(7月5日)通過一項決議,堅持人們有權享有互聯网表達自由與信息流通的自由,并呼吁世界各國開放互聯網、保障互聯网的表達自由。這是人權理事會首次證實:言論自由完全適用於互聯網。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是聯合國大會的下屬机构,總部設在瑞士的日內瓦﹐有47個席次﹐成員代表來自美國、中國等全球47個國家。

瑞典外交大臣比爾特(Carl Bildt )稱讚這項決議為“互聯網的勝利”。

比爾特在《紐約時報》上撰文說﹐“我們不能接受互聯網的內容受限制或被某些政治領導人隨時操縱。只有通過確保全球互聯網開放﹐才能保證信息自由的真正發展。”

比爾特說﹐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週四在日內瓦舉行的表決﹐具有根本性的突破。除了申明言論自由也適用於互聯網之外,該決議還確認互聯網在全球發展中具有巨大的價值,並呼籲所有國家,促進和改善全球信息溝通的順暢。

中國對決議投贊成票,但提出了保留意見

據悉﹐中國對該項決議投了贊成票,但提出了保留意見。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雖然中國這次投票贊成有關互聯网自由的決議案,對于中國缺乏互聯网自由的批評,卻一直不絕于耳。中國事務評論家曾宁批評當局在互聯网上构筑防火牆:

“中國互聯网的自由度沒有什么太大的變化。中國互聯网和現在真正自由國家的互聯网有本質上的不同。中國的互聯网和國際的互聯网實際上中間隔著道所謂的防火牆。這樣一個無形的互聯网圍牆實際上是把中國的互聯网和國際的互聯网給分割開了。中國大陸的网民實際上是不能自由的訪問海外的很多中文网站的,包括其它的非中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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