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司機避讓緊急車輛法規8月5日起執行

違者罰款$200~$300並記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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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01日訊】從8月5日(下星期日)開始,魁省駕駛員在開車接近停在高速公路上的警車、救護車、消防車、事故拖車及魁省交通部的監控車時,必須減速並避讓。這是魁省交通部新出台的一項交通安全法規。

加拿大的多數省分及美國的多數州,都已經執行這項所謂「避讓」(move-over)法規,以保護有關緊急服務車輛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魁省這項交通安全新規8月5日開始執行後,司機開車靠近停在路旁、開啟了黃色箭頭指示燈或閃爍警示燈的拖車、緊急車輛以及警車時,必須採取「避讓行動」

即司機要保證自己的車與停下的緊急服務車輛之間有個「緩衝區間」。

在保證自己行車安全的前提下,司機必須減速,並與停止的緊急車輛拉開盡可能遠的距離而經過。

如有必要,司機必須停車,以避免危及緊急車輛人員的生命安全。

違犯該法規的人將被處以200~300元罰款,並記3點。

在安省,違規的處罰更嚴厲,違犯者可處400元至2千元罰款,並記3點。

魁交通部長莫霍(Pierre Moreau)說,魁省之前一直在研議該法規,去年12月魁省1名警察執行公務時被撞死,加速了該法規的引進實施。當時,那名警察當時在高速路上給一輛車開罰單,不幸被另一輛經過的卡車撞死。

魁省警方說,過去3年間,總共有214輛警車被過往車輛撞壞,其中幾例造成警察傷亡。

魁北克拖車協會工作人員說,2001年以來,有6名拖車工人被撞死,18人被撞傷。

目前魁省已經展開宣傳活動,提醒司機注意新法規,並遵守執行。宣傳資料包括一份教導在各種情況下應如何處理的錄像,錄像英文版在MoveOverLawquebec.gouv.qc.ca可看到,法文版在CorridorDeSecurite.gouv.qc.ca。

(責任編輯:顏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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