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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學界赴NCC 檢舉旺中媒體報導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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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台灣學者及民團針對旺中集團所屬媒體中天新聞台惡意報導「黃國昌走路工」系列新聞,污衊反旺中學者黃國昌發錢雇走路工,他們發起「檢舉中天電視台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網路連署 ,不到3天已有近2千人、20多個團體連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鍾起惠剛卸任也加入連署。

15日下午發起檢舉連署人代表先到NCC遞送檢舉函,投訴中天已違反營運計劃承諾,盼依法調查懲處。他們再到中天電視台遞函,希望旺中集團就報導不實內容進行更正,並公開向黃國昌與社會大眾道歉。NCC表示,將在了解檢舉函內容後,再決定如何處理。

NCC有條件通過旺中併購案後,反旺中風波未熄,日前有700多名大學生到中天電視台抗議,他們反對旺中成為媒體巨獸,也不滿「黃國昌走路工」報導,並大喊自己不是走路工,完全是自發性的聚集。今日下午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林麗雲、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等人在NCC門口舉行記者會,他們強調中天電視台的「黃國昌走路工」系列新聞,惡意扭曲事實,踐踏新聞專業,損害閱聽人權益。

林麗雲表示,中天電視台一再犯規,從批鬥前NCC委員、立委葉宜津到學者「黃國昌發走路工」系列新聞,不僅違背新聞專業,更喪失新聞倫理,其所做所為已經引起社會公憤。NCC均未監督查處,難道都睜一眼閉一眼沒看見嗎? NCC應對中天電視台製造假新聞的惡質報導及內部不當營運進行調查與懲處。

張錦華表示,NCC接獲檢舉函後,應依衛廣法第1條:「保障公眾視聽權益」,第17條「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以及第9條和29條有關營運計劃之規範,調查懲處中天新聞台。NCC不應只是消極地推給恐已名存實亡的中天倫理委員會處理而已,事實上,中天電視臺倫理委員之外部委員竟也有半數於近日辭職,其自律機制幾近崩潰!

陳曉宜表示,旺中集團以中天電視台、中國時報及時報週刊惡質操作「黃國昌走路工」新聞報導,並在完全沒有事實根據之下,甚至對學者黃國昌用類似侮辱性、誹謗的字眼來說,應予以嚴厲的譴責,並要求媒體有自律的精神。

目前人在美國的黃國昌透過聲明表示,NCC應依法要求中天電視台在「同等時段」、「同等篇幅」進行更正並公開道歉;並依法予以警告、科予罰鍰等處分。

NCC參事黃金益表示,我們會看實質陳情內容而定,依法進行事先分析與相關審理。

台灣學者及民團發起「檢舉中天電視台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網路連署

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一條:「為促進衛星廣播電視健全發展,保障公眾視聽權益,…」,第十七條規定電視節目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以及第六條和二十九條有關營運計劃之規範,本人欲向貴單位投訴:

  七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中天新聞台處理「黃國昌發走路工」的系列新聞,以惡意扭曲事實的報導方式,污名化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先生發走路工並且逃避責任,企圖誤導閱聽人認知,損害閱聽人權益,踐踏新聞專業,傷害社會正義;此種將媒體公器私用,打擊異己之行為,已威脅言論自由表達,實不可取,更有違法之嫌;而且,中天電視臺業已再度違反其倫理委員會討論決議之涉己事務原則,其自律委員會中, 半數以上的外部委員(至少3位)均已於近日辭職!顯示其已無自律之能力,更已違反其營運計劃之承諾,企盼貴單位依法調查懲處。

說明如下:

一、黃國昌先生於7月26日召開記者會澄清他完全不知走路工一事,中天亦無任何可茲証明黃國昌發走路工之事實,卻僅以「有人發走路工」之影像來指控發錢者即黃國昌先生,明顯是沒有根據的誤導,違反閱聽人知道事實的基本權益。
  
二、新聞內容顯然先自行認定黃國昌有發走路工之「事實」,接著污名化黃國昌使「杏壇蒙羞!」;在認定黃國昌即「走路工發起人」後,然後指控「黃國昌避重就輕推責任」。此種新聞報導明顯為一種造假、栽贓以及新聞審判的最惡質做法。

三、除此之外, 黃國昌於七月三十號赴美研究(獲得美國 Fulbright 獎學金),中天竟說他是「神隱赴美」、「不願意一起追查真相」,再度錯誤報導,營造畏罪潛逃的形象;以媒體公器誤導事實、打擊異己,違反新聞專業,損害閱聽人權益,破壞善良社會之本質;更有威脅言論自由、製造寒蟬效應之現象,實極不可取。

四、除了新聞報導外,中天的談話性節目(如新星光大道和新聞龍捲風等節目)也充滿了同樣的誤導、栽贓及不實指控,亦請貴單位依法調查懲處。

五、中天電視臺之營運計劃書對公平報導、事實查證、以及涉己事務報導原則等承諾,恐已多次違反,亦請貴會依法調查核處。

事實上,中天新聞台「倫理委員會」之外部委員,至少已有3位受人尊敬的委員陸續辭職(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胡元輝、政大廣電系教授劉幼琍、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等),胡元輝和紀惠容受訪時均明白表示,因中天新聞台在旺中案涉己事務的處理上未能達成倫理委員會要求,認為倫理委員會效用不大,已有愧職責,因此辭去倫理委員會委員一職,也就是已有半數以上的外部委員辭職,顯示中天電視臺之自律機制已經崩壞。

發起檢舉連署人:

中正大學傳播系 胡元輝
中正大學傳播系 管中祥
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 林麗雲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紀惠容
臺灣記者協會會長 陳曉宜
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 洪貞玲
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 張錦華
臺灣大學經濟學系 鄭秀玲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劉靜怡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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