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大批異議人士「被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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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23日訊】在中共一黨專制下,中共為了維穩,法律成為隨意所用的壓制中國民眾的工具。總部設在香港的維權網報導稱,中國成千上萬包括異議人士在內的人士,被強制送到精神病院治療,即所謂的「被精神病」。該組織呼籲中國政府立法停止這一非法做法,在防止「被精神病」的同時,也要消除「被不精神病」現象。

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總部設在香港的維權網發表了中國精神病鑑定狀況的報告稱,非自願治療是一種行政強制行為,可以對該行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該報告的目的就是督促中共當局在本月底討論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佈的《精神衛生法(草案)》時,能修改中國的精神病法,履行中共簽署和加入的《保護殘疾人權利國際公約》的條款。同時也是對下月聯合國將對中共政府就尊重《殘疾人權利國際公約》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議的提醒。

中共利用「精神病」作為幌子,各地公安部門不時把將異議人士送進精神病院。1992年異議人士王萬星因試圖展開一幅橫幅,要求中共平反六四事件,而遭關押。隨後當局以政治偏執狂為由將其送入北京公安局管理的安康醫院接受「治療」,一關就是13年之久,而且給開了每日服用的處方。

北京另一維權人士胡佳也曾表示,北京警方曾經多次當面威脅他,如果他還不停止維權,就把他關進安康醫院。

維權網國際部負責人夏任磊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時說,中共公安部門無權將疑似精神病人直接送往醫院治療,她認為公安局是維護社會秩序,打擊違法犯罪的部門,對精神病人非自願入院治療領域不應有所涉及。

夏任磊表示,一個人是否是精神病,得經過獨立的第三方醫學鑑定及客觀的、獨立的、尊重司法程序的判定程序,才能決定;而不是把決定權給官方、警方,也可能是家屬單位。同時,中共掌握了公檢法司,所以如果被送人提出疑議,法院方面一般是維持送方意見。

夏任磊還表示,不僅當局強制性的羈押,而且在精神病院裡面也有很多濫用權力,如強迫服藥或者是用電棍這樣一些方法,來壓制他們提出抗議,或者是不遵守所謂的一些規則;這種現象也非常嚴重。

維權網的研究人員王松蓮對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說,在防止「被精神病」的同時,也要消除「被不精神病」現象。

貴州省何勝凱故意殺法警案,辯護律師和家屬遞交了何勝凱可能患有精神病的證據,公檢法三家竟然全部拒絕了司法鑑定申請。在精神病鑑定專家也提出了質疑意見情形下,法院僅依證人證言就得出何勝凱無精神病的結論,據此判處何勝凱的死刑。

王松蓮說:「《精神病衛生法》在精神病人法律能力這一塊,還是存在一個很大的漏洞。基本上《精神病衛生法》這個草案引起了現在精神病人強制收治的這個制度,而我們說這個制度應該被廢除 的,所以我覺得這個精神病衛生法還需要修改,修改的地方,必須要保障精神病人有權拒絕治療。治療必須要根據他們本人的意願來進行。」

王松蓮說,司法部門在辦案機關不依職權啟動精神司法鑑定情形下,只要被告人或家屬、辯護律師提出了申請,就必須啟動精神病司法鑑定程序。決不可像現在那樣,有選擇性地啟動精神病司法鑑定程序。而且精神司法鑑定機構必須堅持獨立性和公正性,任何機關、黨派、團體、個人無權干涉鑑定委員會的工作。

(責任編輯:張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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