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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環保署:可透光塑膠袋才能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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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5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民眾常不太清楚哪種塑膠袋可回收,沒有分類就直接丟棄;其實可從透光度分辨,可透光塑膠袋才能回收。

塑膠袋的主要材質為聚乙烯(PE)或聚丙烯(PP),提高日常生活便利性,但如果任意丟棄,不易自然分解的塑膠袋,除會導致排水溝阻塞,漂流到河川或海洋環境中,讓水中生物誤食,對生態衝擊很大。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管理處副處長賴瑩瑩說,像傳統市場常見的花袋、輕便雨衣、產品或蔬菜透明包裝外袋都可以回收;但泡麵包裝袋、茶包或餅乾袋等內層有錫箔或鋁箔等,複合性材質製成的不透光塑膠袋,不能回收。

賴瑩瑩表示,最簡易分辨塑膠袋是否可以回收,可從塑膠袋能否「透光」來分辨,如果是不透光塑膠袋,即使包裝上印有回收標章,目前技術上仍然無法回收,只能當一般垃圾處理。

「分類回收雖然重要,但能夠不用會更好,」環保署呼籲,購物時主動拒絕使用塑膠袋,盡量自備購物袋。例如買飲料杯可直接用手拿;麵包不一定需要1個個分開裝;買書或文具可直接放在包包裡;外食民眾可自備免洗餐具,也可減少塑膠湯匙的使用。

「如果每個人1天都能少用1個塑膠袋,全台灣每天就可能省下上百萬個塑膠袋,」環保署說,當每個人都注意到生活的小細節,主動拒絕使用塑膠袋,就是用行動保護地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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