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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葉奇鑫:應准吳季剛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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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2日電)嫻熟商標法的律師葉奇鑫今天說,應准許設計師吳季剛的副牌商標在台註冊。以吳季剛主要品牌現有知名度,足以延伸到副牌。

吳季剛以「MISS WU」圖樣,民國100年3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商標,指定用於皮製品和衣服等商品,智財局審查後,不予註冊,吳季剛提出行政訴訟,被智財法院駁回。

葉奇鑫舉例,國外對商標法的「先天識別」見解相較台灣較寬鬆。商標主要用來讓消費者「辨識商品來源」,以吳季剛現有知名度,消費者應能從「MISS WU」商標聯結到吳季剛。

不過,他也說,先天識別度概念「既關鍵又模糊」,「知名度」對商標能否准予註冊有相當大影響力。

葉奇鑫表示,吳季剛名號已為人熟知,且除知名度,吳季剛的「JASON WU」主要品牌和主打年輕低價的「MISS WU」副牌,同樣有「WU」字眼,顧客應能輕易辨識商品來源。

他說,以「JASON WU」品牌現有知名度,當然具備相當延伸性,足以讓消費者和吳季剛產生聯結,法院應採較寬鬆態度,不宜過度介入商業整體運作和規劃。

至於吳季剛向歐洲聯盟和美國申請「MISS WU」商標註冊都經核准公告,葉奇鑫表示,法院雖屬獨立審判系統,仍應考量法令能否與國際同步。

他說,智財等相關法律制定屬經濟法範疇,希望促進經濟繁榮,但法院昨天駁回吳季剛商標註冊,日後有可能影響知名外商進軍台灣市場意願。

葉奇鑫表示,一旦外商決定在台設點,整體商業運作規劃,勢必包含廣告預算等大筆投資,但公司商標卻不受台灣保護,任何人都可使用,當然會降低外商投資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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