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釣魚島爭端與禁止反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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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25日訊】1月21日,香港一家民間智庫《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在香港主辦了第三屆中美對話研討會,主題是「與日本的三邊對話」。會上提及釣魚島問題,中日雙方有一番舌戰。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外交智囊,內閣外交事務官房參谷內正太郎有篇書面發言,由原日本外務省政務次官濱田卓二郎代為宣讀。谷內的發言稿講到:「中國自二戰結束至1971年,完全沒有對釣魚島提出主權要求。」對於這一點,中方與會者沒有正面回應。

這一點並非不重要,因為它涉及到國際法的一條重要原則,即禁止反言原則。

我們知道,國際法在解決領土爭端中有幾條原則,如先占原則,時效原則,等等。其中一條原則是禁止反言原則。

所謂禁止反言原則,意思就是不能出爾反爾。這又包括單方面聲明和默認兩種情況。所謂默認,就是說,當某種情形被通知或廣為人知後,一方保持沉默可能意味著同意。從國際法院的判例來看,它支持禁止反言和沉默與不存在反對即為默認的原則。

國際法上的禁止反言原則產生的首要基礎是善意原則,要求一國不得採取與先前表示不一致的行為從而損害另一國利益;其次是一致原則,由於國際社會不存在一個超國家政府,保持國家行為一致性對於維護國際社會的安全就顯得尤為重要。

關於單方面聲明有一些案例,其中一個案例是東格陵蘭島案。

1933年,丹麥與挪威就東格陵蘭島主權問題訴諸國際法院,最終丹麥勝訴。國際法院作出這一裁決的依據之一是,挪威外交大臣艾赫倫曾於1919年對丹麥公使表示,不反對丹麥對格陵蘭的主權要求。國際法院認為這一聲明對挪威是具有拘束力的,至少挪威承擔了不對丹麥在全格陵蘭島的主權提出異議的義務。

關於默認的情況,有一個著名案例,即1962年的隆端寺案。

1904年,泰國(當時叫暹羅)與法國簽訂了一個劃界條約,規定根據分水嶺原則劃分現在的泰國與柬埔寨邊境,作為條約附件之一的劃界地圖被送交給泰國。本來,根據實際的分水嶺,隆瑞寺是在泰國境內,可是劃界地圖卻把隆端寺地區劃到柬埔寨境內。問題是,從地圖完成之日起一直到1958年爭端發生時,泰國一直沒有對地圖當中的錯誤提出過任何異議。於是國際法院認為,泰國的沉默實際上是對地圖所標示的泰柬兩國邊境劃界的默認,而根據這一默認,泰國已經認可了柬埔寨對於隆端寺的主權。因此國際法院裁決,隆瑞寺屬於柬埔寨。泰國政府對這一裁決表示遺憾,不過作為聯合國成員國,泰國還是接受了這一裁決。

回到釣魚島爭端的問題上來。早在2003年,臺灣曾經舉辦了一場《釣魚臺列嶼問題學術研討會》(臺灣人稱釣魚島為釣魚臺--筆者注),時任臺北市長、現任臺灣總統的老保釣馬英九也出席了這次研討會。《中國時報》對這次會議有簡要報導,報導的標題就是:「爭釣魚臺,國際法不利臺灣」。報導說:「多位參加‘釣魚臺列嶼問題學術研討會’的學者昨天指出,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沒有適時就釣魚臺列嶼主權提出主張,戰後更遲至一九六八年傳出其周圍海域有豐富油氣才提出領土主張,未來如要透過國際法來解決爭議,恐怕對我方不利」。

上面說的是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在更晚的時候,直到1971年才對釣魚島提出主權要求。且不說《人民日報》在五十年代還發表過兩篇文章並提及國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周恩來講話,稱釣魚島屬於日本。如此說來,要通過國際法來解決釣魚島爭端,根據禁止反言原則,恐怕對中國方面更不利。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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