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信用卡手續費最高 消費者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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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怡然溫哥華報導)在加拿大,不僅消費者使用電訊無線通訊比鄰居美國貴,不僅投資者與其它工業國的相比要繳納最高的互惠基金管理費率,而且,生意人向信用卡公司支付的手續費率,也是工業國中最高的。究其原因為何及如何改善,值得加拿大政府反思並應有所作為。

聯邦新民主黨呼吁渥京應立即調整政策,禁止信用卡公司單方面的向小商戶調漲貴賓卡和信用卡的手續費。
  
新民主黨消費者保護評議員蒂博(Glenn Thibeault)告訴大紀元,加拿大的信用卡手續費過去五年一直在提升,從平均1%翻了一倍,漲至2%,大量的信用卡公司收取的手續費更是高達3%至4%。就以2%來計算,意味著每1萬元的交易中,需要交納200元的信用卡手續費,給小商戶經營帶來困難。
  
聯邦競爭仲裁庭正在審理維薩卡(Visa)、萬士達卡(MasterCard)是否觸及反競爭營運方式,雖在本月稍早時作出裁決﹐但沒有公報結果。小商戶團體呼吁仲裁庭向渥京建議﹐禁止大型信用卡公司強迫小商戶接受高手續費的信用卡。
  
蒂博自本周一從多倫多開始,在全國各地舉辦諮詢民意活動。本周四和五分別在溫哥華、本拿比和素裡市舉行了三場征詢會,他希望聽取商戶、社區團體對信用卡收費的意見,並將於下周返回渥太華,把收集的民意反饋於國會。
  
聯邦新民主黨和加拿大獨立商業聯盟(Canadian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都呼吁聯邦政府增加移動裝置付款方式﹐比如手機;准許接受信用卡、扣帳卡付款等方式的商家,有權拒絕高手續費的銀行卡﹐或者增加有限的附加費。

信用卡使用者受積分刺激 卻成最終買單者
  
聯邦政府曾於2010年提出自願遵守的原則,財政部長範赫提(Jim Flaherty)的發言人珀查盧克(Kathleen Perchaluk)表示﹐該規則的用意是阻止信用卡公司濫收費用,保護小商戶。
  
但蒂博並不這麼認為,他表示,隨著越來越多消費者使用信用卡,自願規則已用處不大。現時需要強制措施﹐執政保守黨需要立即行動。
  
蒂博告訴大紀元,信用卡公司刺激著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使用各種積分卡、反點卡、裡程卡等,但是其潛藏的高額手續費卻最終會讓消費者買單,亦會讓本國大量的小商戶難以為計。同時,這也驅使著小商戶只能以抬高物價或其它不同的方式,將增加的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事實上,據2009年美聯儲的數據顯示,每年平均每一位現金消費者需要為信用卡消費者多支付149元的額外費用。另據信用卡和現金消費者人口分布來看,已經退化到窮人為富人買單的時期。
  
蒂博表示,在工業國中﹐加拿大公司支付的信用卡手續費最高,而澳大利亞才0.45%、英國才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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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協會:假信用卡猖獗 商家拒收主因

(大紀元記者陳怡然溫哥華報導)在全國的征詢會上,新民主黨消費者保護評議員蒂博聽到了大量小商戶的抱怨。他說,其中一位餐館業主直接在菜單上標注:不收信用卡,只收取現金和銀行卡,否則他一年就必須為信用卡支付2萬元的手續費。
  
這種不收信用卡的現象在便利店、餐館和小超市裡已非常普遍。
  
實際上,使用銀行卡消費時,每次交易的手續費固定為12分,但信用卡則從2%至4%不等。
  
加拿大獨立商業聯盟政策學家Kimball Kastelen告訴大紀元,由於高昂的手續費,迫使著利潤薄弱的小商戶不收信用卡。但是作為消費者因為他們在消費時感覺不到差別,甚至信用卡公司通過積分等方式,讓他們感受到信用卡的優惠,因此消費者通常還是喜歡使用信用卡,因此,商戶的生意越來越難做。
  
華人消費者協會投訴部理事、會計師陳作人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雖然他也認同商家因信用卡費率高而拒絕接收信用卡的現實,但他感到,真正令商家不願接收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大量假信用卡充斥著市場,而商家們不願承擔潛在的風險。
  
同時,陳作人表示,眾多小商戶喜歡接收現金的另一個原因,也有稅務上的一些考量。
  
他對於信用卡費率高會抬高物價持謹慎態度。陳作人表示,從會計師角度看,2%的手續費並不會對商家構成太大沖擊,因此信用卡問題對物價漲幅的推動力不是很主要的。

(責任編輯:李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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