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汗青: 夏俊峰之死為何引爆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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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01日訊】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瀋陽小販夏俊峰因四年前與城管發生爭執而血刃兩城管被注射死刑。法院通知夏俊峰家屬次日領取骨灰。就在兩個月前,55歲的湖南商人曾成傑被執行死刑後,家屬亦未見到屍首,只領到骨灰。夏俊峰案和曾成傑案都因受到民眾質疑而備受關注。為何中共法院在民眾「刀下留人」的怒吼中執意殺人,連屍首也不讓家屬見到,只是給家屬一盒骨灰了事?

中共有惡法壯膽。中共高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通知家屬在期限內領取罪犯屍體,有火化條件的,通知領取骨灰。過期不領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關單位處理。對於死刑罪犯的屍體或者骨灰的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卷。」中共法院不僅可以違背法律程序將一個罪不該死者判死,就連通知死者家屬領取骨灰還是領取屍體也由法院是否有火化條件而定。中共敢在眾人矚目之下通知夏俊峰家屬領取骨灰而不是屍首,是因中共早已制訂了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第348條的惡法。

就在夏俊峰一家等待夏俊峰死刑核准結果期間,全球第二十四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大會在日內瓦聯合國萬國宮召開。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成為本次聯合國人權大會的焦點。法輪功人權代表在發言中提出了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並要求聯合國徹查和阻止中共的這項反人類罪行。法輪功發言人陳師眾博士引述了山西六歲男童小斌斌眼球被挖,眼角膜被盜的慘案並指出,中共殘酷鎮壓法輪功不僅使法輪功學員成為活摘器官的受害者,而且由此所衍生的官盜賣器等血腥產業也使這項反人類罪行不斷蔓延。

夏俊峰的案例無疑是中共盜賣器官的罪行已蔓延到更廣人群的最新例證。不知是否夏俊峰在一審判決後已被納入中共的活體器官庫,也無法確知他是否只因自己的器官符合了某種配型而在四年後被判死。但從中共在民眾的怒吼中執意殺人又不讓死者家屬見到屍首的事實來看,上述可能性真實存在。
夏俊峰妻子張晶在微博中寫道: 「我感覺他想吻我一下,我們離得那麼近,這道網卻把我們永遠隔了開來。」最後會見結束後,夏俊峰請求與家人合個影,被拒絕,又說給他自己留個影,再被拒。張晶不僅沒有得到丈夫的臨終吻別,連丈夫死後的屍首也沒有見到。

張晶微博還透露,夏俊峰在最後會見中對她說,一審時的一份筆錄是對方早就寫好的,自己被迫簽字,不簽就打。夏俊峰堅稱自己是正當防衛,罪不該死。而法官在宣判夏俊峰死刑時在發抖。中宣部對夏俊峰案下了封口令,只准轉發中共喉舌的通稿。中共究竟在害怕甚麼?夏俊峰之死到底隱藏了中共多少見不得人的秘密?

夏俊峰之死不僅折射了中國當今社會尖銳的官民對立,更反映出社會底層民眾掙扎求生的殘酷現實。夏俊峰的悲劇是中國大地上無數無權無勢者艱難生存環境的真實寫照。這也許是小販夏俊峰之死所引爆的民眾憤怒至今未息的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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