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逼遷 上海「金婚」老人面臨無家可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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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14日是上海市靜安區政府要求康定路1053弄的住戶搬離的最後期限。政府強遷的理由是土地儲備。10月24日是簡煥榮老夫妻「金婚」紀念日,在此居住了70年的老人面臨無家可歸。

政府逼遷牟巨利 「金婚」老人面臨無家可歸

10月8日,上海市靜安區政府對靜安區康定路1053弄發出了強遷《公告》,要求住戶在五天內即10月14日前搬離,逾期不搬將予以強制執行。

據瞭解,5年前,靜安區政府以土地儲備的名義要求原住地居民搬遷。政府以2萬多元/每平米賠償住戶,但該地的房產市價為5萬。因為政府要儲存土地牟取暴利,原住戶被迫要失去生活的便利,搬遷到郊區。該片小區目前還有30家住戶沒有搬遷。

居民簡軍告訴大紀元記者:「我父母都在這裡生活了70年,我父母都是快80歲的老人,都動過大手術,母親不能行走,老人每個星期需要到旁邊的醫院看病兩次。如果搬遷到很遠的郊區去,兩位老人看病就成問題了,其實就等於殺死老人。10月24日是二老『金婚』紀念日,可是老人卻面臨無家可歸的境況。」

政府僱臨時工逼遷 警察不出警 法院不立案

2013年9月3日,動遷承包責任方「安興公司」已經強遷了一位82歲老人王慧的家,當時出現在強遷現場的有:動遷公司,靜安區政府,靜安區法院,公安便衣(統一白襯衫系黑領帶)和街道辦,還有一名執法警察都到場。

簡軍表示,現在的強迫拆遷,都是政府聘請動遷公司,動遷公司找一些社會閒散人員作為臨時工,臨時工與強拆戶發生衝突都被稱為個人行為,出了事情,是臨時工問題,政府沒有錯。報警後警察不出警;報案後法院不立案。公安、法院、政府是一家人,老百姓是有冤無處訴,有苦無處說。

「逼遷的前一天,動遷公司僱十幾個人坐在你家門口,院裡的人不能隨便出入。第二天一早,會派一二百個人把逼遷戶團團圍住,然後幾個人強行把人抬出來,把東西強行搬出來。」簡軍說。

北京上訪轉一圈 上訪資料傳到「被告」手中

簡軍說:「上個月我們去北京上訪。北京信訪辦要求我們回去,它們會幫我們處理。結果是北京信訪辦將上訪資料轉到上海市信訪辦,上海市信訪辦又轉到了靜安區政府即被告手裡,根本沒有用。現在地是政府的,甚麼都是政府的,只有我這條命是自己的,我只有拚一條命去抵抗了!文革時,也只是抄家,人還可以回來住。現在倒好,連家都給你鏟了!」

媒體人敬一山在微博《「警匪合作」拆違建挑戰法治底線》一文中寫道:「像這樣光天化日之下,動用警察、城管、社會閒雜組成『雜牌軍』搞強拆,還是挑戰了法治社會的容忍底線。問題在於,當地方政府悍然違法的時候,公民的救濟渠道何在?」「政府不講法治,誰都不可能有恆久的安全感。」

(責任編輯: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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