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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限制言論自由 縣市齊批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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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徐乃義、李擷瓔、謝月琴、廖素貞、李晴玳、陳文敏、林萌騫、賴永隆/台灣連線報導)台灣台中市15日接獲市府都發局轉交通部觀光局函,要求「各里里長要清查轄區內所有『法輪功廣告物』並進行查報!」中市多位里長直呼「太不合理!」讓人懷疑是否有中共黑手介入。各縣市政府議員與立委也同樣砲轟中央,台中市府都發局回應「只是轉觀光局的發文,目前除非有人檢舉,否則不會主動拆除」。

觀光局究竟是誰的?

台灣各縣市最近接獲交通部觀光局公文,要求「加強」對法輪功團體廣告看板稽查。雲縣議員廖清祥說:「到底是中華民國的觀光局?還是中共的觀光局?」。嘉縣議員劉敬祥則批,現在觀光局以陸客為主,讓台灣淪為中共的附庸國。

「真的不合理嘛!」10月15日收來自台中市府都發局發出的「中市都1020160115號函」公文的南區里長張啟龍說,「竟然要各里里長查報轄區內的『法輪功廣告物』,」他強調,法輪功在台灣是合法團體,這種公文簡直像垃圾!

台中市國民黨議員劉士州認為,僅憑一位民眾投書就以偏概全實在不應該,並表示「陸客來台旅遊可看到真相,見識台灣民主的多元化應是好事」。中市議員張廖萬堅則指出:「如觀光局是依〈廣告物管理辦法〉處理,台灣到處都是,這種針對性且選擇性的做法,顯然已讓台灣民主言論自由嚴重倒退。」

嘉市議員蔡文旭則表示,〈憲法〉明示人民有言論自由,因此觀光局作法已違憲。雲縣議員陳河山也表示,台灣是言論自由國家,馬政府這樣根本是自打嘴巴。

對此,台南市議員李文正針對交通部觀光局不當的做法大聲譴責並表示「相當痛心」,他於16日下午利用議會質詢時,要求南市府觀旅局不可配合中央行事。他強調,交通部觀光局的做法違背了民主、自由、人權原則,交通部觀光局不當做法讓政府沒有了立場,也違背了普世價值。

李文正說,法輪功的宣傳看板,可以了解中國真相,對陸客來台觀光有幫助,同時證明台灣是自由國家。他到過多個國家景點,都會看到法輪功展示真相看板等活動,而且是很自由的,他認為台灣政府是沒有權力干涉法輪功真相看板。

南投縣議員陳昭煜重批,馬政府如果繼續與民主為敵,將會貽笑國際。法輪功團體在路邊的「法輪大法好」看板,台灣民眾都習以為常,認為是表達自己信仰的一種方式,至於觀光景點的真相看板,也是反迫害的聲援方式,大家都能理解並尊重。

合法就不應該拆除

中市議會議長林世昌、高市議員陳麗娜與鄭光峰表示,針對廣告物的拆除,如果合法就不能拆,但如不合法,也應一律平等,不應針對法輪功。陳麗娜認為,每人對廣告觀感認知不同,故執法原則關鍵不在內容,而是刊出位置是否合法。雲縣副縣長施克和表示,政府處理事情一定要通案處理,若具針對性有失行政公平性。

雲縣議員蔡秋敏指出,她見到的法輪功廣告,都不影響市容觀瞻,也不妨礙公共場地,任何一個團體只要不違背善良風俗、不危言聳聽,都應受到尊重。南投縣議員廖志城與廖梓佑也表示,法輪功團體的看板都製作得很精美,並不會妨礙觀光發展。

此外,南市議員李退之與觀光局長陳俊安、苗縣議員謝芳紋、宜縣議員賴瑞鼎、劉添梧與江文登、立委劉建國等也都認為觀光局這樣的作法實在太離譜;桃園縣觀光行銷局局長李紹偉則表示,桃縣各景點公有場地一律禁止任何未經申請的私人廣告用途,至於周邊私有地,包括法輪功在內的任何廣告,縣府不會干預。◇

(責任編輯:林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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