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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遭詐保 保險公司可聲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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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4日電)國泰人壽因許姓夫婦被宣告死亡,給付其子女新台幣6400多萬元保險金,法界人士說,若保險公司事後有新證據證明遭詐保,可聲請再審。

根據判決書,許姓夫婦民國90年7月29日、桃芝颱風期間,駕車前往宜蘭縣,隔天在北部濱海公路84公里處被發現車輛墜崖,車體嚴重受損,許姓夫婦失蹤。

保險受益人、許姓夫婦的3名子女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死亡宣告後,請求國泰人壽給付意外死亡保險金新台幣6400萬多元;國泰人壽給付後,提告索討。最高法院判決國泰人壽給付3人6482萬多元,全案定讞。

不過,本案中早已被宣告死亡的64歲許姓男子的妻子,今年5月間在中國大陸因心臟病猝死,假身分遭公安識破,許姓男子得知無法隱匿,告知真實姓名和身分,才爆出隱瞞12年的詐欺案。

據台灣警方掌握訊息,許姓夫妻和小孩等5人疑似為有計畫詐領保險金,除利用器具讓汽車自行墜谷,還提前辦好證件,早已準備離台。警方已了解目前仍在中國大陸的許姓男子狀況,近期將遣返回台。

若全案有新證據,國泰人壽可依民事訴訟法聲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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