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控訴湖南省益陽大通湖政府警察的惡行

湖南省常德漢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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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27日訊】2011年2月2日,我媽在家被入室團伙搶劫傷害致死,湖南省益陽大通湖政府警察充當凶手的保護傘,警察從醫院拿走我媽被害的心腦電圖拒不歸還。

政府提出我家貧窮凶手願出4萬了結,我家人不同意,請求警察立案依法處理。警察帶無證法醫到我家干擾法醫鑑定,然後政府欺騙群眾在空白紙上簽名,說是群眾聯名告我媽遺體在家擾民危害社會。大通湖警察局長帶200多警察協同政府工作人員到我家搶遺體,把我家人銬押打傷,圍觀群眾2000多人。

事後,我家人一直上訪控告,由於上訪,我被拘留17次,暴打關黑監獄30多天,身份證被搶,我姐妹也被拘留十多次,3年了,凶手一直沒做任何處理。

謝建民 謝美之 謝建之 謝艷之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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