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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基會疑健保總額不利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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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4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16年薪資不漲,2013年衛福部對全民健保總額採醫院方案,預算年增5%多;呼籲今年莫再傾靠院方。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1條規定,健保會應於各年度開始3個月前,協議訂定此保險的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分配方式,報主管機關核定;不能於期限內協議訂定時,由主管機關決定。

他並說,全民健保自2002年起採行總額制,付費者代表與各總額部門無法協定時,過往歷年來衛生署都採行付費者代表的方案;原因在於付費者方案都以付費者付費能力為考量,致力降低醫療浪費,同時可促使各部門儘可能與付費者協商,發揮總額協商平台功能。

他強調,2013年總額協商時,因醫院部門未能與付費者代表達成共試,結果送往當時的衛生署裁決時,衛生署竟然公告與醫院部門相近的方案,造成該年度一般服務項目其中有關支付標準的調整,較付費者版本增加新台幣17.57億元。

又如專款項目其中提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付費者版本為20億元,衛生署增加為25億元等;上述兩筆共增加22.57億元預算。

消基會補充,健保醫院醫療給付成長率年年攀高,已從2009年的2.944%一路成長到2013年的5.874%,2013年也較2012年多支付近198億元。

謝天仁強調,今年協商2014年度預算,占健保總額最大比例的醫院部門所提出的醫療給付費用總額,較2013年度所核定總額成長5.549%、增加197億元。

又其中「醫院部門」協商因素成長率與專款金額合計22項、拒絕與付費者妥協者達7項,院方與付費者雙方方案金額差距也約94.2億元;如此的經費落差的幅度,付費者代表自然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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