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維權人士郭飛雄被非法關押 各界呼籲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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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廣東維權人士郭飛雄自8月8日被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已超過限定的批准逮捕拘押期限。而其委託律師隋牧青和藺其磊多次前往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但均遭到拒絕,引發外界廣泛關注。民眾普遍認為,郭飛雄被當局非法拘押,是政治迫害,是當局對公民人權的非法侵害。民眾呼籲放人。

兩律師致函當局 要求無罪釋放郭飛雄

9月24日,兩位律師致函羈押郭飛雄的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指出對郭飛雄的羈押早已超出法定刑事拘留期限。根據法律規定,正式逮捕前最長拘留時間不得超過37天(《刑事訴訟法》第89條),當局的這種做法已經嚴重違法。兩位律師表示,如果當局不能逮捕他,就應立即將其無罪釋放。司法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

在郭飛雄被抓的第37天的9月13號,他的兩位辯護律師隋牧青和藺其磊給廣東省天河區檢察院的信中表示,由於天河警方8月8號對郭飛雄的刑拘缺乏法律根據,檢察院應拒絕其正式逮捕郭飛雄的任何申請。警方有一系列程序違法,其中包括當事人被刑拘9天後才通知家屬,以及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

行政起訴天河公安分局及看守所阻撓律師會見

9月10日兩位辯護律師向天河區法院遞交了起訴天河公安分局及看守所的行政訴狀。

隋牧青律師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說:「目前我們的上訴沒有回應。公安部門一開始對郭飛雄就是採用非法措施、非法手段。中共是一黨獨大,這就決定了司法不獨立。法官、警察是它的狗,司法是擺設。我做律師這行二十多年,像這種公然執法犯法『不要臉的事』是第二次遇到。第一次是鄭酋午案,直到鄭酋午被放出來,律師都沒有見到他。梁小軍律師去看守所要求見鄭酋午,不被允許。可他前腳走,後腳鄭酋午就被『取保候審』放出來了。」

郭飛雄律師後援團成立

為了幫助郭飛雄打這場官司,一個律師後援團成立了。

江天勇在接受《法廣》採訪時表示,成立郭飛雄律師後援團的目的:一個是已有的律師因為當局的阻撓無法去履行職責的情況下,另外的律師能夠接上;一個是希望有更多的律師加入、參與,提供諮詢和專業的建議。

當局對郭飛雄刑拘是政治迫害 是對公民人權的非法侵害

今年的中共兩會期間,在被限制外出自由10多天後,郭飛雄被廣州「國保」於3月18日、3月21日兩次傳喚。郭飛雄因1月7日和8日到南方週末報社外聲援,「涉嫌擾亂公共秩序」,被傳喚了9個小時, 直到晚上7點才被放回。期間,郭飛雄一直絕食絕水,並表示在會見他的律師之前,拒絕回答訊問。

傳喚的另一個內容是3月份郭飛雄幫助組織了一次簽名活動,敦促中共人大批准中國1998年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因中共國務院已經簽署了15年,但人大一直沒有批准。

隋牧青表示,對郭的刑拘是對其維權行動的「醜陋的政治報復」,「是對公民自由表達權利的暴力打壓」。

公民觀察團成員、北京詩人王藏告訴大紀元記者:「從郭飛雄被抓到後面的各個環節都是違法的,我們懷疑,這麼阻攔律師會見,可能對他動用了私刑。因為以前他們就對郭飛雄動用私刑進行傷害。」

王藏說:「我們對當局非法抓捕郭飛雄及其他異議人士抗議,這是政治迫害,是對公民人權的非法侵害,完全違反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我們希望更多的公民站出來,要求當局無罪釋放郭飛雄。我們也希望藉此事呼籲更多人關注像丁家喜、趙常青等良心人士。」

他表示:「過去對公民是『黑頭套』式的非法綁架,現在是虛偽的所謂法律程序。其實中國的人權從來都沒有改善過。只不過是用法律包裝的極權統治。現在中共把這麼多良心人士關進去,實際是準備一條邪路走到底的。這充分表明中共是與人、與普世價值、與公義、善良為敵。」

(責任編輯: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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