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財臣要求嚴懲合作銀行醜聞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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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琮瑜荷蘭報導)因操縱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醜聞,荷蘭合作銀行(Rabobank)被美國、英國和荷蘭三國金融監管機構處以7.74億歐元(約合11億美元)後,財政大臣戴索布羅姆(Jeroen Dijsselbloem)一直對其施壓,要求嚴懲參與操縱利率的合作銀行職員。荷蘭檢察部門也正對此立案進行調查。

關於涉及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醜聞的人數,合作銀行承認,在2005~2011年間有30名員工參與操縱銀行利率。然而根據避免針對合作銀行進行調查所達成的和解條款,涉及醜聞的30名員工中,14人仍可在合作銀行工作,免於面臨控訴,僅是損失獎金而已。其他15人或是被解僱,或是辭職,其中合作銀行董事會主席皮特∙莫蘭德(Piet Moerland)直接引咎辭職。

對於合作銀行的醜聞處理結果,財政大臣戴索布羅姆表示,他不明白操縱銀行利率欺詐的人竟然得到如此輕的懲戒。為此,財政大臣聯繫合作銀行現任董事會主席李努斯∙閔德豪德(Rinus Minderhoud),要求其正確處理此事。

此事也引起荷蘭檢察部門的重視,開始立案著手調查。檢察部門高級官員瑪莉安妮∙布魯斯(Marianne Bloos)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我們認為這一個非常嚴重的案件。民眾對銀行的情況有知情權,但此案件已經危及到銀行的信譽。這是我們進行調查的原因。」檢察部門正在調查這些辭職或遭解僱的員工是否應該被起訴。

此外,基民盟(CDA)國會議員埃迪∙范海烏姆(Eddy van Hijum)認為,內閣是如此「不可思議」,居然不起訴這些參與操縱銀行利率的合作銀行員工。荷蘭國會議員已要求國家安全與司法大臣奧普斯特爾滕(Ivo Opstelten)解釋,事先對於合作銀行的處理結果知情的程度。對此,范海烏姆感到奇怪的是,戴索布羅姆和奧普斯特爾滕兩位內閣大臣對合作銀行醜聞的處理態度是如此的天壤之別。

因操縱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醜聞,合作銀行被美國、英國和荷蘭三國金融監管機構處以7.74億歐元罰款,其中荷蘭金融監管機構罰款為7000萬歐元。

(責任編輯:李雲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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