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天宇:「勞教所」雖關閉 變相勞教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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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20日訊】在中國百姓的概念中,被「勞教」人員與被判刑的犯人沒有區別,除了懂點法律的人,知道所謂「勞教」人員就是未經法院調查宣判的「犯人」,之外,百姓甚至認為被抓起「勞教」過的,就是被判刑坐牢的「犯人」。被勞教人員出來後,與真正法院宣判的犯人一樣,在社會上受到歧視,無法找到好工作,一生揹負「罪人」污名,一舉一動都在地方基層政府的監視之下。

近年來,「勞教」的真面目逐漸被廣大中國民眾認識,主要原因在於,之前的「勞教」對象,主要是賣淫,吸毒,小偷小摸之類未夠上犯法,卻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的部份人員,而1999年之後,中共大舉迫害法輪功學員,江澤民利用「勞動教養」這個可以不經法庭即可隨意關押公民的違法制度,拘捕監禁大批法輪功學員。勞教所,由此變成比正式監獄還要黑暗可怕,酷刑氾濫的「黑監獄」。

在中國大陸,修煉法輪功的人多達上億,很多中國人的親朋好友中都有法輪功修煉者。在人們眼中,秉承著真善忍的準則待人處事的法輪功學員,與「勞教」「判刑」「犯人」「罪人」是完全無關甚至相反的存在。這樣的好人被抓去「勞教」,不能不讓人對這個「勞教」本身,甚至這個政府生出質疑。

十幾年來,海外法輪功學員的呼籲揭露,使得世界各國終於注意到中共這個違法「勞教制度」的存在。在國際的一片指責及國內有識之士,良心律師及異見者們的呼籲聲中,這個迫害打壓法輪功修煉者、維權異議人士、無辜上訪人員的罪惡「勞教制」終於被廢止。

本週二,中國保障人權律師團的近90位律師星期二發表聲明,在支持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廢止勞動教養制度的同時,關注當局「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健全社區矯正制度」的表述,呼籲廢除一切法律之外的變相勞教方式。

聲明中表示,律師團對三中全會決定中有關「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的表述,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擔憂,並為此提出多項呼籲,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明文廢止勞教,並要求各地司法部門對勞教受害者依法提出的國家賠償等事項,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聲明還特別提出,要求當局全面取締和清理一直在法律之外運行的所謂法制教育基地、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學習班、訓誡所、各類「黑監獄」等變相勞教手段,並追究相關責任人違法犯罪的法律責任。

良心者們在歡呼支持的同時,也不能不冷靜頭腦,看清中共作出這個決定的無奈之處。那是為維持統治,堵悠悠眾口,不得不做的表演,是虛與委蛇的應付。

關鍵之處,不是如何讓中共改好。這就好比豺狼發誓不吃兔子,改吃小鹿小羊。這個被中共「斬首」的「勞教制」,是中國最大的「黑監獄」,但卻不是唯一。現存的各種所謂法制學習班等,均是變相「勞教」,是政府強制實施的限制公民自由,拘禁公民的違法手段。只要中共依舊掌權,本質就不會改變。能讓中國陰霾散盡重見天日,只有中共倒台,實行真正的民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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