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7.20爆炸案 冤民冀中星二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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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29日,首都機場7.20爆炸案冤民冀中星二審宣判,維持原判,即全身癱瘓、四肢有三肢殘疾的冀中星獲刑6年。

首都機場7.20爆炸案二審維持原判

據陸媒報導,11月29日上午9時,備受關注的「首都機場7.20爆炸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二審不開庭宣判,山東冤民冀中星的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冀中星一審被判6年,法院認定爆炸是故意所為。

律師感歎 法院走過場也要像樣一點

冀中星的律師劉曉原在微博中無奈地表示,11月25日下午,接到負責冀中星案的王奕法官的電話通知,稱冀中星爆炸案在29日上午九時宣判。驚訝之餘,劉曉原質問:「你們要走過場也要像樣一點。我的辯護詞剛寄出,李方平律師的辯護詞還在撰寫之中,我們的辯護詞不是等於放屁了!」

有民眾表示:「中國司法醜聞不僅此一樁,連裝裝臉面的興緻都沒有了。」

爆炸案4個月獲刑 而冀中星被毆打致殘8年無結果

劉曉原告訴大紀元記者:「冀中星案從7月20日案發,到11月29日終審宣判,短短四個多月的時間,走完了刑事偵查、審查起訴、一審審判、二審審判。冤民冀中星被判6年有期徒刑。而冀中星控告的毆打致殘案,從2005年6月28日案發,至今過去八年多了,仍然沒有結果。東莞警方稱,毆打致殘案已在今年九月十日作刑事立案,如今也已兩個多月了,還是沒有結果。這說明甚麼問題?」

劉曉原表示:「冀中星案為何會變得非常複雜,原因就在於那些口口聲聲要『執法為民』、『公正辦案』的執法機關,面對這個被毆打致殘八年,投訴無門殘疾人的問題都是在互相推諉,並沒有哪一家真正想解決他的問題。直到今天,廣東警方還在拖著不給結論。」

冀中星提起上訴後,律師劉曉原向北京市三中法院遞交申請,要求收集調取東莞警方對冀中星「毆打致殘案」的證據。近期,又向北京市三中法院遞交申請,要求公開開庭審理冀中星爆炸案。至今律師的所有努力都成枉然。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中國刑事訴訟法學會名譽會長陳光中教授在接受《法律與生活》雜誌記者採訪時說,針對冀中星的個案而言,從他之前受傷造成癱瘓,卻未受到合理處理,正所謂有因才有果。綜合考慮冀中星的情況,陳光中建議法院從輕處罰。畢竟對於冀中星而言,四肢中已有三肢喪失功能,僅剩下一隻手,他今後的生存都會成問題。

宣判後,法院允許冀中星哥哥等幾個家屬會見了冀中星。冀中星哥哥對大紀元記者說:「一個法官說,過段時間會將冀中星送回山東老家,辦監外執行。」

民眾說 冀中星案說明 維權沒有出口 只能玩命

劉曉原表示:「我不贊成昨天新聞發佈說冀中星是報復社會,冀中星只是喊冤,2005年6月28日,冀中星被東莞市厚街鎮新塘村治安隊毆打致殘後,他走過報警、起訴、上訴、上訪所有法律途徑之後,在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被迫帶著炸彈喊冤的,其目的是要引起社會關注他的冤情,並不是以炸死人為目的,過程中只造成自己左手炸斷和一個警察的輕微傷。這和報復社會的其它案件性質不同。」

冀中星案的結果,引起民眾的熱議。有民眾表示,好好的一個人被打殘了,怎麼就沒有說法呢?很多時候老百姓都是這樣被逼瘋的!八年多的維權,追求公正,最後機場一搏,現在就剩一個胳膊了,冀中星,你後悔不後悔?到最後,甚麼都沒有改變呀!法律賦予公民的平等,公民的尊嚴體現在哪裏?這就是中國特色?維權沒有出口,只能玩命。

民眾感歎:「冀中星案判決,百分之百高層內定,上訴申訴都沒有用 。冀中星案件事實證明:政府現在就是破罐破摔,混一天算一天,破車不倒推著走。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朝廷會被幾億人齊聲痛罵的。我佩服,中共當局天天被這麼多人罵,依然能夠淡定的坐在位置上。 這是一種甚麼精神?這是一種甚麼毅力?這是一種甚麼臉皮?!」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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