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涉廉價航空投訴增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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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廉價航空在香港日趨普及,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去年接獲有關167宗涉及廉價航空公司服務的投訴,較2011年的57宗急增近兩倍。投訴主要涉及網上訂票系統,收費及服務質素等。

其中一個個案,投訴人透過一間廉價航空公司的網站,訂購由香港飛上海的機票,其後收到航空公司手機短訊,稱其預訂航班已取消。投訴人致電航空公司要求賠償被拒,要求退票,但航空公司回應處理退款需2至6個月,而購票時收取的60元手續費亦不獲退回。投訴人不滿在訂票時,航空公司未有清楚說明有關收費。消委會跟進事件時,航空公司回覆稱,因為調整計劃而取消航班,事後亦向投訴人全數退款。

消委會發現部份廉價航空公司為了減省營運成本,會將部份與乘搭飛機相關的服務,例如櫃位購票、行李託運或機上餐飲等,以用者自付的原則,分拆收費。一些提供免費託運行李服務的廉價航空公司,則限制行李重量由15至23公斤不等。過重的行李可能按超出的重量(每公斤)計算,或每件定額收費。

消費者購買廉價航空機票時,系統會自動編排標準座位;若遇上航班延誤或取消,公司一般會安排消費者轉乘下一班航班不收取額外費用,或全數退回機票款額,但一般不會安排消費者轉乘其它航空公司的航班。消費者可能需要承擔因延誤或取消航班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如住宿、膳食、長途電話或來往機場交通等費用。在選搭廉價航空前,消費者務必先細閱運載條款及細則,尤其是有關航班延誤或取消的安排之條文。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選購廉價航空機票時,要看清楚是否有托運行李等額外收費。廉價航空公司會因應機票的售賣情況不時調整票價,也會不定期推出超值機票;但回程票價未必有相同優惠,消費者比較價錢時,應將來回票價和其它額外費用一併計算。大部份廉價航空公司透過其網站發售機票,機票價格或以外幣計算;消費者使用信用卡付款時,需留意付款的貨幣單位。另外亦可購買旅遊保險,若航班延誤導致有額外花費,都有賠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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