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鍾無忌波特蘭編譯報導)波特蘭市議員日前舉行了四個小時的聽證會,帶薪病假規則將可能成為歷史性的全市範圍的條例,它規定僱主——無論大小,公共或私人——需為其員工提供帶薪病假。根據新計劃,僱主將給員工提供每年多達40個小時的帶薪病假。員工每工作30個小時,將獲得一小時的病假,他們還需要一年工作至少240小時,才有資格享有。
許多的波特蘭居民,包括餐廳員工,雜貨商,企業主,州議員,工會代表在市政廳的聽證會上,分享他們的看法。
支持者說,當前工人們被迫選擇放棄照顧自己或選擇丟失急需用的錢,甚至可能是他們的工作。波特蘭東北居民Yolanda Cabrera在翻譯的幫助下以西班牙語作證說,她丈夫在同樣的襯衫工廠工作了七年,儘管很多次生病發燒,感冒和痛苦,但從來沒有請過病假。她說,當他們的孩子生病了,他害怕如果他留在家裏照看孩子,他就會失去他的工作。
反對者企業主和遊說團體表示,他們經營利潤微薄,規定每年40小時的帶薪病假,(企業員工超過6年可享有,不足6年可以提供無薪),將導致企業資金緊張。鮑勃‧赫卡比(Bob Huckaby),是波特蘭一家專業的傢俱安裝公司老闆,他解釋說,他的公司有47名員工,新的法律將導致成本增加10萬美元,並給波特蘭市以外他的競爭對手更大優勢。
波特蘭市議委員會將形成一個特別工作組,在二月舉行三次會議,討論細節和可能的修訂規則。該委員會計劃在三月初進行表決前舉行更多公共聽證。
如果市議會批准該條例,波特蘭將加入西雅圖,舊金山,華盛頓DC,和康涅狄格州,實施強制帶薪病假。
(責任編輯:舜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