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堵漏稅 瞄準隱藏海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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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加拿大聯邦政府將於近期公佈防止國際逃稅的詳細計畫,打擊海外資產隱藏不報。渥京估計此舉將在今年給政府帶來超過3億的稅金。

為了達到堵漏稅目的,聯邦預算提出的措施包括懸賞鼓勵舉報,舉報信息如果能幫助政府收穫10萬元以上的稅金,舉報者可獲得15%的獎勵。

加拿大聯邦政府新的預算案沒有加稅,繼續承諾在2015年達到預算平衡。政府宣布的一個重要增收措施是堵稅收漏洞,並把眼光投向加拿大人隱藏在海外的資產。政府詳細的防止國際逃稅計畫將於近期公布。

聯邦財長范赫提(Jim Flaherty)在公布預算案時說:「稅收公平對普通勤勞的加拿大人來說件重要的事,所以我們要採取額外的行動去堵收稅漏洞。」

政府此舉估計在今年可多得3.15億元稅金,到2017年會增長到12億元,在未來5年裡可總共獲得44億元財政收入。

在打擊海外資產隱藏不報方面,政府現行規定是,加拿大稅務居民每年在海外的資產總額超過10萬元就必須申報。如果在報稅限期內沒能上報,每超過1天罰款25元,最多罰到100天即2,500元(最小罰款100元);如果明知而不報的話,罰款是每月500元,最多罰24個月即12,000元。24個月後的罰款,將是海外資產總額的5%。

誤報或漏報海外資產的罰款,是2,500元或相關資產額的5%(兩者中取大數)。

如果接到加拿大稅局(CRA)要求上報的通知也不合作的話,罰款是每月1,000元,最多罰24個月即24,000元。對於誤報或漏報者,罰款將是24,000元或相關資產總額的5%(兩者中取大數)。

申報海外資產本身不需要繳稅,但政府期望納稅人為這些資產帶來的收入納稅,而且看起來是決心要從中增加財政收入。

「政府去外國執法比較難,政府通常是相信你,除非你有不尋常的金錢往來,使政府懷疑。」 註冊會計師黃倩芬對《大紀元》說,其實政府通常沒有資源去做這些調查的事,所以希望納稅人自己誠實申報。

另一位註冊會計師Kenneth Chiu說,加拿大與中國政府之間有稅務條例,不重復繳稅。但未必可以籍此去中國查私人資產。

*加大力度打擊海外資產逃稅

加拿大政府將要實施的措施,包括海外收入確認表(T1135)增加填寫內容,稅務稽查期從最近3年延至6年,要求金融機構提供1萬元或以上的海外匯款信息,對使政府獲得10萬元以上稅金的舉報者,給予15%的獎勵。

黃倩芬對政府的新措施期望獲得的稅金收入持謹慎態度。她說,一般老百姓漏稅的數額有限,真正有大額海外收入逃稅的人或公司,會在表面上做的合乎法律,不容易查出。

不住在加拿大的人也可能需要報稅,黃倩芬說,在加拿大有使你賺錢的業務;或有家庭聯繫,有直屬家人在加拿大享受福利;就須要按非居民身份報稅。

按稅局規定,需要申報的海外資產,包括用於盈利的各種物業、投資於海外的各種股票證券、銀行存款及海外債券等。個人使用的珠寶首飾、汽車、饋贈的金錢等不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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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海外資產 行家建議誠實應對

(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大陸的移民,如果在大陸有退休金或出租物業收入等,黃倩芬認為應該報稅。她說,她的這類客戶,把這些人民幣收入轉成加幣後已經變小了,加上額外的退休金免稅額,通常不需要交稅,或交很少稅。

「對於一般的老百姓,我建議他們如實報稅。」黃倩芬說,如果違法嚴重到刑事的程度,不是加拿大公民的人可能會被驅逐出境,不值得冒這個險。

她說,加拿大採用的是一種誠實制度,就是相信你。如果以前一直沒有報海外資產,今年主動去報的話,應不會有懲罰。「可能需要你解釋為什麼以前不報。如果以前不知有關規定,就直說好了。如果涉及的資金量不大,可能也不會被罰。」

黃倩芬說,當事人可以去申請委屈緩解(Grievances relieve),政府可能會放棄追討,接受你是無知所致。「但被查出的話,就會被罰。」

Chiu的客戶有在中國大陸工作的。他說,這些客戶在中國納稅後的證明資料,使他們不需要繳加拿大的稅,只是給安省的健康保險(OHIP)繳稅就可以。加拿大稅局對這種人檢查較嚴,雖然屬於抽查,但10人中有9人會被要求提交在大陸的納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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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隱瞞海外資產 華人熱議

(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加拿大政府為打擊偷稅漏稅,提出了一條建議,以金錢獎勵的方式鼓勵公眾舉報在海外有資產不報的人,每追回10萬元稅金,舉報者可得1.5萬獎金,再多的話按稅金的15%發獎。此舉引起華人社區熱議,網站、電台都在討論這事。

有華人認為,舉報無罪,應該做,加拿大的福利不是用來劫貧濟富;也有人認為舉報是仇富心理,不合適;有人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大陸移民韓先生說,他從來沒有舉報他人的經驗,雖然說是幫政府打擊漏稅,應該是公民的份內事,「但好像是打小報告的事,總是覺得心理不舒服。」不過,如果是得到了大陸貪官的偷稅線索,就肯定會去舉報。

多倫多時事評論員李天明認為,有公民意識的人,應該積極配合政府,查處偷稅漏稅。他對《大紀元》說:「因為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和責任。有人偷稅漏稅的話,就是對我們全體納稅人不公平。」

李天明說,舉報人的動機,不外乎是為公義,為妒忌,或者為報仇。但不管如何,「政府需要找到證據才會做出行動,不會冤枉了人。」

李天明不認為中國人去舉報的機會小。他說,「你看文革時期,中國人互相舉報多厲害?」西方人可能有更多人為正義去舉報,他們容不了不正義的事,會挺身而出。「中國人出於為正義去舉報的機會可能比較少,多數是打擊報復或仇富心理。」

西方有基督教在維持較好的道德和正義感。他說,宗教認為,「你可能失去了一些,但你的內心更充實,靈魂更豐滿。就是可以犧牲個人利益去追求原則。」中國大陸沒有宗教,一切是為了得到好處。「中國政府號召舉報時,是通過調動人的私慾、仇恨和嫉妒。」

李天明認為,中國人有優越的環境找到漏稅線索。他說,中國人交朋友時沒有隱私的概念,喜歡打聽別人的收入來源,也願意講個人的隱私,會有更多機會獲得舉報的線索。西方人很重視隱私,一般不會輕易問這些問題,就算問了,對方拒絕回答也沒問題;中國人要是說不回答這樣的問題,就會引起對方不信任,「可能就無法繼續交談下去」。

(责任编辑: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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