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律:當局可公佈問題食品來源

作者:諸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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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1日歐盟法庭做出一項判決,德國當局可以通知消費者哪個廠家生產、加工或者售賣的食品無法食用,即使這些食品對健康沒有危害,也可以把這個消息告訴消費者。

歐盟法庭做出這一判決是因為德國發生的一個案件。下面是案件詳情。

2006年1月16日和18日,德國巴伐利亞州Passau市的獸醫局檢查了專門經營野味的廠家Berger Wild GmbH公司的幾個經營地點,結果表明,那裏的部份肉類不合適食用,有味道、發霉或者變酸了,有些甚至已經開始腐敗,在一份肉裡還查出了沙門氏菌。另外,他們還將便宜的普通鹿肉當成昂貴的駝鹿肉賣。

巴伐利亞州消費者保護部告訴廠家,如果廠家自己不及時主動將檢查結果,尤其是有關衛生狀況的結果告訴公眾的話,那麼當局就會通知公眾。廠家提出異議,他們認為,檢查食物時有可能出現味覺上的偏差,但是其實這些肉對健康是沒有危害的。廠家認為沒有必要通知公眾,但是可以出一個通知,讓買了這些肉類的顧客去賣肉的地方換新鮮的肉。

巴伐利亞消費者保護部部長顯然對廠家的反應非常不滿意。他在一個星期後,也就是2006年1月24日、25日和27日三天的媒體通告中將此事公開。媒體通告中寫到,當局對這個廠家進行了檢查,廠家某些經營地點的衛生條件非常差,所以這些地方加工的肉類不允許出售。

媒體通告的作用不小,幾天之後,2006年1月31日,Berger Wild GmbH公司申請破產。

2006年秋天,巴伐利亞州法院判公司擁有人Karl-Heinz Berger犯有欺騙罪,判兩年刑(緩刑),因為其將便宜的普通鹿肉當成昂貴的駝鹿肉賣給了傢俱連鎖店IKEA。但是法官也強調,並沒有任何能夠影響人健康的肉類流入市場。即使幾百公斤雉雞肉的加工衛生條件非常差,但是肉裡面還是沒有發現有病菌。

事到如今,這家公司不但不知道檢討自己,反而認為消費者保護部過早發佈媒體公告,以致於讓公司倒閉,於是提出訴訟,要求巴伐利亞州當局賠償720萬歐元。

德國法律允許當局將檢查結果通知公眾,包括那些不適合食用、但是還沒有對健康產生危害的食品。但是這還不夠,州法院向歐盟法庭提出問詢,在這一點上,歐盟法律和德國的法律是一致的:公佈這些信息並沒有違反保密義務。另外歐盟法庭還強調,只要肉類外表看上去有問題,不管是否會對健康產生影響,都可以告知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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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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