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中國的國防建設在地方上形同虛設

——官二代在河南省商城縣的貪腐發財路可以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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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19日訊】1998年7月24日,《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二十八條明文規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築,違反《人民防空法》和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不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又不繳納易地建設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當事人給予警告,責令限期修建或補繳易地建設費,可以並處應當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三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但閔志浩2007年開發的三和陽光城房地產項目,卻能依靠行賄勾結官員達到分毫不交費的目的。

根據河南省政府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照國家規定建設人防工程的,應根據項目總建設面積,按照每平方米45元的標準向政府交納異地建設費。三和陽光城規劃建築面積16萬平方米,均未按照國家規定建設人防工程。應向國家交納人防工程異地建設費700多萬元。但閔志浩依靠向地方主要領導行賄,用金錢開道。地方主要負責人幫助閔志浩弄虛作假,使商城三和陽光城房地產公司至今未依法交納人防工程異地建設費。

此事被網絡曝光後,商城縣政府聲稱閔志浩全額交納了人防工程異地建設費。當有人向縣政府申請信息公開,要求縣政府公開三和陽光城閔志浩的人防工程異地建設費時,縣政府又說是打包收費了,詳情見附圖。

河南商城三和陽光城房地產公司董事長閔志浩是原信陽市建委主任閔立武之子,閔立武曾先後擔任河南省固始縣委書記、信陽縣委書記、信陽市建設委員會主任。靠著父親的庇護和提拔,閔志浩先是在其父親任職的信陽市建委擔任科長,後來又升任河南靈銳製藥公司總經理、河南羚銳房地產公司任總經理。

在擔任河南羚銳房地產公司總經理期間,閔志浩違背法律規定,利用非法收斂來的錢財與自己控制的河南羚銳房地產公司合資成立了商城縣羚銳房地產公司,河南羚銳房地產公司佔有股份為85%,是控股大股東,閔志浩為小股東。商城縣羚銳房地產公司開發商城縣三合陽光城項目期間,閔志浩看到項目前景好,公司盈利多,就通過非法手段將自己變更成商城縣羚銳房地產公司大股東,將自己任職的河南羚銳房地產公司變更持股比例不到5%的可憐小股東。通過瞞天過海的造假、欺騙手段,閔志浩侵吞大量國家資產,將國家投資的商城縣羚銳房地產公司變更成自己的私有財產,並將公司名稱變更為商城三和陽光城房地產公司。

在開發三和陽光城期間,閔志浩違反規劃法要求,非法更改項目規劃,私自增加20%左右的建築面積,並通過出售非法增加的建築面積獲取巨額不當利益。

就是這樣,閔志浩利用官二代的身份和貪官污吏合作,完成了他掠奪國家和人民財產的原始積累。
閔志浩公司的電話0376-2988888
手機13839767888

這個小縣城的帖子http://bbs.deey.cn/thread-20075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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