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江澤民》(26)

江澤民2001年執意在公安部成立26局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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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12日訊】《真實的江澤民》第三章 因妒生惡的世紀迫害(上)

第五節 開足了的國家機器——文革再現

專政機器

在中共統治下,司法系統一直被認為是專政工具,只是在不同時期賦以不同的職能和名稱。在迫害法輪功開始以後,司法系統的各個部門無一例外的成為執行打壓的主要工具。

中國的公安系統和西方國家的警察有很大的不同。主要特點是,公安系統是個樹狀結構,從國務院下屬的公安部到各省公安廳、市公安局、區縣公安分局到街道鄉鎮派出所,是有上下級指揮和從屬關係的。這使得在迫害法輪功過程中全國性的統一行動和協調成為可能。

公安系統中迫害法輪功主要是由國保擔任。國保,在公安部是國內安全保衛局,也稱「一局」,是由原來的政保,在公安部是政治保衛局,在2000年10月前後改編而成的。國保繼承了中共建政初期軍管和公安鎮壓反革命的功能,是公安部內部專門從事政治迫害的部門,沒有其它的服務功能。當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的時候,國保部門就全面捲入了。根據一名原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政保處的警察的說法,當時他因為和北京市公安局的領導鬧矛盾而遭到跟蹤監視和迫害,但當迫害法輪功開始的時候,政保警察全部忙於迫害法輪功,無暇顧及他,使他有機會逃脫。

2001年,江澤民覺得公安部迫害法輪功的力度達不到他的要求,執意在公安系統內部也要建立「610辦公室」,在公安部,原一局內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部門分出去成立26局,即公安部的「610辦公室」,在省以下,「610辦公室」就設立在國保內部。

雖然迫害法輪功主要由國保執行,但有重大行動,如嚴打或其它特殊情況時,其它部門也會加入。如2002年長春法輪功學員電視插播事件發生後,長春市6千警察全部投入抓捕法輪功學員的行動。目擊者和親身經歷者證實,對大批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的是長春公安局的刑警,寬城分局的刑警大隊就將被抓捕的劉海波酷刑折磨致死。

公安部曾在1983年分出去一部份和原中央調查部一起組建國家安全部,公安部一局受到大大削弱。由於迫害法輪功,使得公安部一局重新得到了大量經費和人員的補充,又恢復甚至超過了原有的規模,並開始將迫害的對象擴大到了所有被中共認為的社會不穩定因素。到目前為止,所有對民主人士、維權人士、維權律師的騷擾案例,在判刑入獄之前全部是國保執行的。這個名單中曾經或仍然被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就有:高智晟、胡佳、陳光誠、艾未未等人。

(節選自《真實的江澤民》第三章;作者:《真實的江澤民》聯合寫作組)

(責任編輯: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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