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省將推新法規 違犯假釋法被定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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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在墨爾本澳廣女員工米格(Jill Meagher )被一名假釋犯姦殺及維省一些罪犯在假釋後重犯謀殺罪的案件頻發後,維省政府將引入更嚴厲的法規,其中規定違反假釋法的行為將被定為犯罪。

據澳新社消息,按照新法規,警察有權在未經過法庭審理之前,將違反假釋令者送回監獄。此法令將使維省的假釋制度成為澳洲最嚴格的一個。

根據新法令,無論是在假釋期違反禁酒令者還是又犯有新罪行的人,警方都有權將其逮捕,並在假釋委員會做出決定之前,將他們送入監獄並處以三個月的懲罰,同時犯罪份子還必須繳付4,200 澳元的罰金。在假釋違法指控進入法庭程序期間,違反假釋者將在獄中繼續其原定刑期。

29歲的澳廣女員工米格於2012年9月在墨爾本被41歲的案犯貝利(Ernest Bayley)姦殺,此案震驚全澳。貝利因多次強姦被判監,當他姦殺米格時正在假釋期。貝利最終被送回監獄並判以終身監禁,在35年內不再有假釋期。

此外,還有假釋期犯人又作案的事件多次發生。為了維護社區安全,維省當局決定強制將在假釋期有嚴重罪行的暴力罪犯送回監獄。

但是維省刑事法律研究所所長斯達瑞(Rob Stary)認為,處理假釋者犯罪行為的最好方式不是再把他們送入監獄,而是防止他們再犯罪,他說:「假釋部門應該監管這些獲假釋者,嚴格監控他們的行為,並且為他們制訂合適的活動,以防止他們再犯罪,為此政府應給假釋部門資助 。」

未來數週,維省還將對假釋制度進行進一步審查。

(責任編輯: 楊如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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