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輝】陳希同關於兒子的謊言說明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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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07日訊】6月2日,1989年「六‧四」事件期間任北京市市長的陳希同因病死去。他的死去,並不意味著最終的蓋棺定論,因為他在「六‧四」期間支持鎮壓的所作所為一直為人們所不齒,而他究竟應承擔怎樣的責任,歷史自有公論。他生前那些為撇清自己的責任的言論,是否是謊言,也總有被證實的那一天。

不過,陳希同生前關於子女的所言卻已經被證明是謊言。「六‧四」期間,陳在與反腐敗、爭民主的學生對話時表示,自己的子女是普通工人,自己除工資外沒有任何收入。

事實並非如此。據港媒和大陸某博客透露,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陳小同就同北京首鋼周北方系周貫五之子合作操辦位於北京西直門立交橋東北角的一大型房地產項目。然而,耗費巨額資金興建的幾棟高層建築在完工後,卻閒置在那裏,很長時間無人問津。

八十年代末,陳小同還成立了一個工程皮包公司,以承包北京大觀園飯店工程。蹊蹺的是,不具備資質的他不僅拿到了營業執照,還獲得了數億元人民幣的投資。沒有背後的「老爹」,這樣的結果想都不用想。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陳希同向學生們聲稱自己的孩子都是普通工人。

在中共八十年代末做出國家公務人員子女一律離開流通領域後,大為不滿的陳小同拒不服從上級安排,跳到中日合資的新世紀酒店出任中方總經理。

由於非比尋常的身世背景,陳小同眼光頗高,甚至有些自負。對於用得上的人全力結交,對於無用之人則以冷眼待之。其身邊的人因此背地裏以「衙內」稱之。陳小同的「托大」可從這樣一件事中看出。一次,法國大使在北京馬克西姆餐廳舉行招待會,法使館工作人員得知陳「衙內」的身份後,就請大使先過來與其交談。從外交禮儀上來講,陳理應是讓政府官員與法國大使先行交談,但他卻毫不謙讓,與大使侃侃而談。

據說,陳小同還是其他商人或其他官員拜見北京市政府官員的「掮客」,所見官員級別越高,價碼越高。沒有陳希同的撐腰,陳小同哪來的這膽氣?

此外,陳小同好酒宴,好豪車,好享受,還在1992年搞了場中共建政以來的首個「北京十佳禮儀小姐大獎賽」,大賽醜聞迭出。

1997年,陳希同被忌恨其的江澤民拉下馬,並在1998年被判處有期徒刑,而陳小同的好日子也到了頭。1997年2月,陳小同被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陳家父子同時落馬,可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毫無疑問,陳小同能如此折騰,沒有陳希同的暗中運作無疑是根本辦不到的,因此陳希同是完全知曉自己的兒子究竟是甚麼貨色。而他面對「六‧四」學生關於其兒子的謊言,讓我們難免不對其為自己在「六‧四」中應承擔責任的辯解產生懷疑。雖然鄧小平下令的開槍可能並非受其影響,但他與時任北京市委書記的李錫銘的聯名報告以及對鎮壓的支持態度,多少還是影響了高層一些人的態度。

或許,陳希同也是深知自己的罪責所在,深知一旦被寫上史書將遺臭萬年,因此才竭力撇清自己的責任。可是,對於一個人的所作所為,不僅有人間的正義審判,還有上天良知的審判。一個人即使逃脫了人間的審判,也無法逃脫上天的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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