酈劍鋒:8000萬都殺了,還在乎一個瓜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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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21訊】湖南瓜農鄧正加被城管打死,家屬們打出「臨武城管禽獸不如」的大標語,一下子讓這個湖南郴州的小縣城聞名於海內外。

自1997年城管制度在中國設立以來,城管就一直飽受詬病,幾乎成了「土匪」的代名詞。以前我們也曾見證過城管們取締街頭小商販的「壯觀執法場面」:小販們正擺著攤,城管突然開車出現,一面是商販們四散落荒而逃,一面是城管象打掃戰場一樣往車上裝東西,然後揚長而去,所過之處一片狼藉。

這次鄧正加之死,其實並不奇怪。城管不僅公開打人——「要打就打死」,200多警察大街上「搶屍體」——「不讓路就死」,記者採訪被打——「再不走就死這裡」,這一連幾個死亡威脅,百姓焉能有活口?

聽說瓜農妻子在城管拿走4個西瓜並罰款100元時,就說了一句話「你們是土匪」!雖然我們無法見識過去的土匪甚麼樣,古語「盜亦有道」,連強盜都講「聖勇義智仁」,你說那個土匪也肯定不會與老百姓過不去吧?但中國特色的城管卻專門與人民過不去。

城管和公安,這是直接與普通百姓打交道的隸屬政府的兩大執法部門,象難兄難弟一樣備受中國人嘲弄。城管執法,如果概括一下,不外就這麼三個方面:勒索、暴力執法、取締。至於警察,不是有「過去的土匪在深山,今日的土匪在公安」嗎?一句話就讓「人民警察」脫去「人民」的光環!在上訪、強拆、群體事件、維穩、鎮壓異議人士、監控、封網、迫害法輪功等等方面,公檢法司部門的警察都是衝鋒在第一線,充當了黨和政府的打手與工具。所以,象《走出馬三家》所描寫的,公安警察都是與迫害、酷刑等罪惡相連。

當然,籠統地這樣說似乎也有些絕對,畢竟城管、警察中也有好人,不會同流合污。但整體上,他們都是黨和政府的工具,必然在專制社會為專制政權服務。

我們譴責鄧正加一案的城管,不僅僅在於他們缺乏人性化人本化管理,為了市容、為了完成任務只知道一味取締,絲毫不考慮百姓生計之不易;也不僅僅是他們暴力執法,肆意打人。其實,這已經不能用「打人」、「暴力執法」來形容了,因為這分明就是罔顧人民身家性命,就是一種赤裸裸的殺人行為!甚麼叫「衝突中突然倒地死亡」?甚麼叫「一經查實就如何如何」(指成立調查組)?人都被打死,罪證已經昭然若揭,還「查」甚麼?當地政府的任何辯解都是狡辯,都是想抵賴。

也有人歸罪於城管素質低下,實際上,既然低下,那你政府為何還要僱用?再說,無論低下到何種程度,他總得知道打死人是要犯罪吧?

所以,直接原因固然在城管,但我們更要關注導致城管、警察「敢於犯罪」且前仆後繼的制度因素,找到幕後黑手,只有這樣才能防止悲劇一再重演。禽獸不如的不僅是城管。如果單從城管、警察本身去尋找問題答案,只會掩蓋事實真相,讓真凶溜之乎也。

在中共統治下,城管也好,公安也罷,他們都是中共的臨時工和替罪羊。既然中共作為執政黨,成天高喊為人民服務,都可以象六.四那樣,光天化日之下把坦克裝甲車開進天安門廣場,進行屠城,那中共包庇豢養下的城管們怎麼就不可以打人?8,000萬都殺了,還在乎一個瓜農不成?對法輪功的迫害,不也是打著「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等旗號,從而以整個國家政權的名義,持續了14年之久至今還未停止?

所以,城管打死瓜農看似個案,實則體現的還是中共對中國人的蔑視,是對全體中國人民迫害與屠殺的繼續。這才是血案一再發生的根源。

聽說湖南是以所謂「法治湖南」為施政理念的。但一年來接二連三發生的一系列事件,如李旺陽事件、曾成傑案、上訪媽媽唐慧案,加上這次的鄧正加案,不免讓人大跌眼鏡。看樣子,「法治」這塊金字招牌並不是誰都可以打的。察其言而觀其行,在中共統治下,是不可能存在甚麼法律法治的,中共也從來沒有對人民實行過甚麼法律。中共所一如既往的,依然還是「暴政+謊言」的模式,以暴政來維穩執政,以謊言欺騙來掩飾。時代變了,招術、招牌不一樣了,但共產黨的既定本質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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